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拟对原教工宿舍八栋改造项目监理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原教工宿舍八栋改造项目监理工程
二、采购项目预算:46000元。
三、工程概况
根据学院安排,由原有教工宿舍八栋改造成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公寓。该公寓共有五层,除第五层有两个大教室外,其余四层每层有12个独立房间,每个房间约为20平米,按每个房间入住2名学生。第五层的两个大教室需要改造为标准的独立房间,厕所管道重新布局。独立房间需内外门更换,卧室柜子需拆除,厨房改洗漱间,卫生间改造、冷热水管道接入及喷头安装等,工程总投资938748元。
四、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并应满足如下条件:
(一)企业近两年内独立监理过3项以上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可实地考察相关项目;
(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须配备3人,其中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年龄不超过50周岁,所学专业为土建类专业,具有土建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监项目,近两年(自2014年7月1日以来)有同类项目监理业绩,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和建设单位联系人信息,原件备查)。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住建厅颁发的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所学专业为房建类,且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监理员须具有省住建厅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有装饰装修水电施工监理经验或专业背景,在项目实施期内能常驻工地,且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
(三)在合同期内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变更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六、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七、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6年 7月5日—2016年7月 11上午11:00日止(每天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00,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办公楼五楼510。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7月11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办公楼五楼515会议室,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731-88811599 李老师
八、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招标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1日11: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办公楼五楼51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九、确定招标供应商
1、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最低价中标法,不设标底,设投标报价上限值,超过上限值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本次投标采用二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后评标小组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最终评审报价,投标人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该投标人的报价,第二轮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