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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7-03-16 责任编辑:供稿人:伍铁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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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请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请于3月27日前提交《课题申请评审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一式7份;《课题设计论证》单独打印装订,一式5份;并将《课题申报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的纸质稿报送至科研处816办公室,电子稿请发送至科研处公共邮箱:hncz479@163.com,联系电话:88811755、88811479。

 

科 研 处

                   2017年3月16日

 

 

 

 

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湘教科规办通〔2016〕13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厅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大中专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研究,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与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研究协商,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同意,现就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课题面向全省高等学校和省教育厅直属有关单位从事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的教师、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教育管理工作者。

     二、本年度专项课题立项总数30项,均有经费资助,只设一般资助课题,不设重点资助或自筹经费课题。一般资助课题经费为每项1万元,立项后分两次下拨。立项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应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比例不少于1:1。每个单位限报一项,多报不予受理。

    三、本年度专项课题的选题依据《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研究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见附件1),课题申请人在选定课题指南某一选题的基础上自行拟定研究题目。课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四、课题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的组织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在研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被立项为省级及以上规划课题的,同一选题不得重复申报。

    五、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课题立项后的管理工作,包括经费安排、组织研究、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推广等主要由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结题及成果鉴定由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先审核签署意见,报省教科规划办验收合格后统一办理结题证书。

    六、课题申请人须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书》(见附件2)。《课题申请评审书》须经主持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相关表格可在湖南教育科学规划网下载(网址:www.hnjykxgh.com)。《课题申请评审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课题设计论证》单独打印装订,一式5份。除上报纸质材料外,必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七、课题申报受理时间为2017年4月3日至5日。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负责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符合条件的材料统一汇总,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至我办。不接受个人或其他部门送交的材料。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11号省教育厅西院办公楼710室;联系人:叶坤,联系电话:0731-84402993,电子邮箱:hnedu7@163.com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联系人:田园,联系电话:0731-8281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