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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的若干意见

日期:2017-09-19 责任编辑:供稿人:转自学校文件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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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财经特色鲜明高水平的应用型大学是我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奋斗目标,是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体系改革的基本指向,也是事关我校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需要。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等有关精神,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教育发展决策部署为依据,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确立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办学思路,积极构建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创新,着力加强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努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大力推广应用研究、全面推进校地合作、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和社会服务,努力使学校成为地方政府产学研合作中心、决策咨询中心与智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动机,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财经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建设目标

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为先导,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要求,以培养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积极主动谋划教学改革,沉心静气抓好教学基本建设,严格规范抓好教学管理,全面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立和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和质量保障体系。

2.加强应用型学科专业建设,构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学科专业体系,五年内本科专业数达到40个左右,应用型专业比例达到80%,在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授权单位方面取得突破。

3.加强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五年内正高以上职称、培养引进博士学位教师人数达到“双百”标准,教师队伍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和产学研合作能力显著提高,“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超过60%。

4.加强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兼具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和应用型学科实验平台,构建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特色鲜明的实践教学体系。

5.加强校地合作,创新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力推进学分制管理、模块化教学、多证书教育,五年内构建较为完善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和以应用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课程体系。

6.加强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大力推动以解决生产实际问题为导向的应用型科学研究,积极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五年内建立较为完善的校企合作和产学研合作机制,推出一批有广泛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

7.加强学生应用能力培养,五年内建立和完善面向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机制和评价体系,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经世济用”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办学理念,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责任意识

秉承“正德、厚生、经世、济用”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切实转变教育思想观念,进一步确立“建设应用型教学体系、开展应用型科学研究、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办学目标,进一步强化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意识和责任,全面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各部门和教学单位,要通过学习文件、组织讨论、举办论坛、考察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学校和各专业的办学定位、建设方向,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途径和培养规律。行政部门要通过学习讨论,将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理念深入每个工作人员的灵魂,确保在资源配置、人才引进、项目评审中,自觉以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为导向,向应用型学科倾斜、向应用型专业倾斜、向应用型基地倾斜、向应用型团队倾斜、向应用型研究倾斜。教学单位要通过学习讨论,制定规划,落实时间进度,对所属专业、课程进行重新定位、优化调整,真正做到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相吻合、课程结构与就业需求相吻合、教学内容与岗位需求相吻合。要通过学习讨论,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理念、规律、途径、方法深入到每一位教师思想深处,落实到每一个教学环节。

 (二)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为龙头,加强应用型学科专业建设

1.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学科专业结构。突出管理学、经济学的学科特色,集中力量建设好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等能够与主导产业直接相关的重点学科,形成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体系。积极申报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等与区域经济和国家主导产业对接的新专业,适度发展文学、理学、艺术学和教学学相关专业,努力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结构优化的,整体上水平、局部创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2. 紧紧围绕我省“一核三极四带多点”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湖南建设制造强省“1274”行动计划、先进装备制造业10大重点产业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5大工程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应用型学科。按照“立足前沿、优化结构、内涵发展、注重创新、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建设思路,重点加强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建设,以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为主线,凝炼学科方向,着力构建支撑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的学科体系。要紧密跟踪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导向,将立项建设省级重点建设学科与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结合起来,重点加强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等硕士专业学位点的条件建设,力争在2020年前,有1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获得授权。

3.要加强本科专业的内涵建设,围绕社会和市场需求及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围绕应用能力培养设置课程体系,加强专业核心课程、主干课程的师资队伍、实验条件、图书资料建设。通过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校际合作、国际合作等方式,积极利用和共享社会资源,努力解决新设置应用型专业教师队伍、实习实训条件等问题,努力提高新设置专业的教学质量。

4.要以社会评价衡量专业办学质量,招生就业处、各教学单位要定期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定期召开用人单位座谈会,建立信息反馈调整机制,在此基础上逐步健全和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评价制度和反馈机制。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有企业、行业等领域专家参加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每年召开1-2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共同研究论证专业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等,共同监督考核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5.要以社会评价衡量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质量和效益,科研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要建立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质量效益跟踪反馈机制,在此基础上逐步健全和完善学科、科研、实验室建设社会评价制度和反馈机制。科研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要分别建立有企业、行业等领域专家参加的建设咨询委员会,每年召开咨询委员会会议,研究年度计划、评审立项项目,确保以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为导向,向应用型学科倾斜、向应用型专业倾斜、向应用型基地倾斜、向应用型团队倾斜、向应用型研究倾斜,共同提高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的应用性水平。

(三)以深化教学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推进教学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提高教学效果

1.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积极推进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提前完成学业,允许学生“工学”交替、推迟毕业。积极推进主辅修制、双学位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教育教学服务。改革学籍管理制度,允许学生用创新学分、考证学分替代专业任选课学分,允许学生用大学生科研立项发表的省级以上学术论文替代毕业论文。建立外语、计算机、普通话等达标免修制、分层教学制,完善学分重修制。鼓励支持各教学单位根据市场导向、岗位需求、学生情况、专业特点在规范相关程序的情况下积极进行教育教学管理改革。

2.要进一步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紧紧围绕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根据岗位设置和岗位核心能力要求,重组课程体系,精简课程门数,构建“以应用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课程体系。要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大力推动“通识课管用、基础课够用、专业课适用”的课程内容改革。增加实践教学比重,逐步使各类本科专业实训实习的课时占专业总课时的比例达到30%以上,学生参加实训实习的时间累计达到一年,充分彰显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针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积极鼓励将参与式、讨论式、交互式等教学方法作为基本形式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积极探索模拟教学法、项目教学法、现场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各种有利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方法。

3.要大力加强应用能力培养,强力推进多证书教育,各二级学院要把多证书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究选择部分专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挂钩试点。要拓展职业资格证书开考范围,每个专业为学生提供1门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力争每个学生均取得2个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要进一步推进“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实践教育”的“1+2+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以校地合作为基础的“产业+企业+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按照“与产业对接、与职场一体”的思想,鼓励进行理论实践结合,教、学、做一体化,“工学”交替、项目驱动、任务导向的教学模式改革,推进实践教学模式改革。

5.要进一步推进“教学、团学一体化”工作,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团委要与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密切协作,在第二课堂、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中,以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为指向,开展丰富多彩的、与学生所学专业紧密结合的、参与广泛的学生活动,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多方面素质,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6.要解放思想,广泛调研,认真研究通识教育,要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构建科学的通识教育体系。通识教育课程任课教师要研究社会对人才综合素质的要求,革新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积极探索素质教育规律,大力开展“双百”(百部名著、百部电影)活动,推动通识教育从学科型向素质型转变,使学生的智力、学识、能力水平与地方经济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同步发展,为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校地、校企及校际合作

1.校地合作是加强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围绕地方经济建设支柱产业开设专业,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积极利用地方资源为学校人才培养服务,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共建教学基地、科研基地、实习实训基地、毕业生就业基地。要加强与地方企业的联系,与企业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积极推动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校外教学科研基地。发展规划处要加快建立校地合作的长效机制,每年举行1-2次不同主题的校地合作对接会,并建立检查、考核和成果展示制度,切实在校地合作方面取得实效。

2.进一步加强校地、校企合作。一是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与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师资、技能、劳动力就业与创业等各类培训,同时利用学校人才资源,为当地政府培训、培养一批掌握最新科技知识和管理知识的专门人才。二是坚持开门办学,积极主动走出校园,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需求中寻找课题,有针对性开展科研攻关,解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管理难题。邀请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并将科技成果向社会推介、转化,为社会提供“贴身”服务。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建立健全产学研项目对接平台、专家库共享平台。三是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和产业结构特点开展专项研究,积极参与和承接地方政府与企事业重大研究课题,发挥高校智库战略研究、政策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的重要功能,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决策、重点建设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鼓励教师受聘为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咨询顾问,积极参与社会发展计划等重大决策的调研、论证工作。

 3.进一步加强并扩大校际合作。紧紧抓住教育部“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积极主动寻求与省内高水平大学深度合作,加强与湖南及周边各省高校的交流,鼓励探索开展学分互认、教师互聘,鼓励共同建设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科研团队,搭建资源共享的网络教学平台和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

1.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管理服务。积极融入长株潭及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在会计、财政、金融、税务、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计算机技术、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通过科技服务站、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孵化园等创新载体,共同建立一批以持续合作创新为目标的产学研基地。积极参加湖南省教育厅与地方政府组织的产学研合作活动,展示和推介学校有特色的科技成果。

2.要建立健全科技管理和科技奖励规章制度,创新管理体制,鼓励教师把科研重点和重心转到应用型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来。注重科技成果的转化,积极开展与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技术合作,支持教学科研人员通过科技下乡、兼职、脱产挂职等方式,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科技咨询和科技服务,把项目落在企业、把论文写在生产管理一线,推出一批具有广泛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力争在5年内,有一定数量的重大标志性应用成果产生。

3.加强产学研项目的管理,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和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标准。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加强联络、沟通,主动参与服务湖南地方经济发展建设,努力构建产学研合作与社会服务网络体系。

(六)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1.加强实践教学改革力度。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构建跨学科、跨专业的综合性虚拟仿真实验平台。要根据学科基础知识实验、专业知识实验、专业能力实验的结构层次确定实验项目,构建实验课程体系。要以专业为单位围绕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拓展整合实验内容,进一步完善各专业技能培养方案,明确各专业能力培养的主要环节及实施办法,通过整合集约、强干削支等方式,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创新性实验。要采取有效措施,建设一支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适应的实践教师队伍。

2.要加强实验室软硬件建设。要增加预算经费投入,改善实验条件,提高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开出率。要利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中央与地方共建学科实验室、校企合作建立实验室等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科实验室建设,建立和完善经、管、理、工实验实训中心等教学和学科实验平台。

3.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以科学、高效、严密、严谨为目标,搭建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对实践教学要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加强管理、理顺关系、完善功能,发挥其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4.要特别重视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各二级学院要依据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制定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并严格执行,通过引进、培训、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共享等方式,确保在五年内建立一支能够支撑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相适应的、稳定的实验技术队伍。

5.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采取校地合作、校企共建等方式,重点落实现有的1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1个校企联合实验室、16个校级研究所的内涵建设。采取依托、联合、共享等方式,建设一批跨专业、多功能的综合性实习实训基地,逐步发展成为集学生实习与就业、教师教学与科研、科技开发与应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学研基地。

6.要强化毕业论文(设计)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切实以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载体,把毕业论文(设计)做到社会组织和企事业之中去,确保有5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训、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中完成,使毕业论文(设计)不仅能真正体现学生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而且能真正接触企事业单位的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学生动手应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全面推行实验室开放,加强对学生自主实验的指导,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强化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提升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提炼一些校级学科竞赛项目;倡导各二级学院开展专业性强的学科竞赛。

(七)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应用能力的培养

1.加大应用型教师的培养和奖励力度。人事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制定政策,尽快提高教师队伍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和产学研合作能力,建设一支适应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需要的教师队伍。有针对性地围绕特色学科建设、专业学位硕士点和应用型专业建设,加大应用型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改善人才队伍的类型结构。加强与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合作联合,大力培养兼职博士、硕士生导师。力争到2020年,实现教授、博士“双百”目标,兼职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队伍人数达到30人以上。

2.要加强教师队伍实践教学能力的培养。新进的青年教师,必须在进校三年内进入实验室工作一年以上,并完成2门实验课程或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任务,作为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要打破理论课教师与实验课教师之间的明显界限,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承担实践教学任务。各二级学院要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实验、实践教学方式、方法的研讨,加强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技能方面的培训。

3.建立教师挂职锻炼制度。3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要以灵活的方式,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不少于半年,该经历将作为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学校或二级学院可每年利用赛暑假选送5-10%左右的专业教师到企业或政府部门进行挂职锻炼或参加实践培训。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教师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和产学研合作能力,成为“双师双能”型教师。

4.建立从企事业单位一线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中选聘应用型师资的相关制度,加大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各教学单位均要从企事业单位、生产建设和管理一线聘请高职称、高技能人员担任教师,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实践教学、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第二课堂等形式承担相关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将现场和生产一线的最新信息、成果、技术引入课堂教学。

(八)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

1.强力推进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已立项的省级、校级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将项目建设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结合起来,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结合起来,加强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2.要切实加强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通过精心策划和组织,确保不低于同类高校的建设水平。要着力抓好特色学科、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集体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工作,发挥好集体项目在质量工程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性、导向性作用。

3.要以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建设、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培育特色、凸显优势。要发挥质量工程项目的导向作用、示范作用、带动作用、辐射作用,在应用型学科、应用型专业、应用型团队、应用型基地建设方面取得突破。同时结合学校实际,设立教学管理规范奖、教学管理创新奖,鼓励教学单位在发展建设中规范,在规范管理中创新。

4.各二级学院要重视质量工程项目,把质量工程项目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申报建设。教务处要进一步加大质量工程项目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制定过程考核和结项验收标准,督促在建项目按照应用型为指向,落实工作计划和各项建设工作。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对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

(二)加强对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的宣传学习力度。要采取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深化对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及培养应用型人才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工作责任机制。要细化各部门、各学院的建设目标与任务,形成责任主体明确、任务落实到位、责权利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四)加大对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的投入。做好投入产出分析和效益评价分析,改革经费使用办法,将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任务和工作成效直接与部门经费预算、年度考核奖惩、个人职称职务晋升等挂钩。

(五)建立与应用型本科院校相适应的管理服务体系。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和后勤部门要围绕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和完善符合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要求的各项管理制度,

(六)加强对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和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理论研究。要通过设立相关科研课题、举办论坛和培训班等方式,积极开展相关理论研究,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