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计划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人才工程,为广大青年搭建了到西部基层施展才干、报效祖国的广阔舞台。按照全国项目办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就做好2025年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派遣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2025届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和流程
(一)报名时间
3月1日-5月上旬
(二)报名流程
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或通过“西部志愿汇”微信公众号(菜单栏中“服务平台”的“我要报名”),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中注册报名并填写《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表与学生成绩单需打印交至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处进行审核、盖章。届时校团委将进行收集、审核与备案。
三、报名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未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到岗之前能按期毕业同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二)身心健康,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体检标准》相关要求,且无其他影响服务活动开展的既往病史,能达到有关体检标准;
(三)自愿服务祖国西部或基层建设发展,且具有一定志愿服务经历;
(四)具备中共党员身份、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荣获国家级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可优先审核、推荐;
(五)师范类(取得教师资格证)、医学类、农林类专业志愿者可优先审核、推荐。
四、服务内容
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卫国戍边、服务新疆、服务西藏8个专项。(详见附件)
五、招募流程
校团委收到学生报名登记表后,对报名同学的情况进行审核,组织开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选拔工作。根据报名学生的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入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5年西部计划人才库”的志愿者,入围名单将在学校团委微信公众号(湖财青年)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若公示无异议,校团委将通知入围志愿者线下选择意向岗位,后续根据志愿意向、岗位名额、专业特长等情况为志愿者分配服务地及服务岗位。岗位对接匹配后,入围志愿者应自行前往符合要求的医院体检。
体检之后,校团委将名单报全国项目办及招募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与录取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协议格式和文本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提供,协议由校团委代省项目办与志愿者签署并备案)并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志愿者需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
六、保障机制
(一)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支持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须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资金保障
1.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保障各级项目办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派遣、宣传等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可参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为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志愿者提供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符合条件的未就业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2.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考虑到西部计划志愿者地域跨度较大、影响安全因素较多等特点,各地要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要求,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其他补充医疗保险。
3.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