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确保方案制订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保证人才培养质量,5月16日,我校在办公楼4楼学术交流会议室召开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会议邀请校外法学专业领域相关专家学者对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可行性作出进一步的评估与论证。学校党委书记肖湘愚、党委副书记晏金平、副校长樊晓平以及公共管理学院、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刘铁明主持。
会议现场
樊晓平代表学校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他指出,人才培养方案是专业发展的基础,是高校专业建设的核心内容,要以学生为中心,以成果为导向。希望通过校外专家的充分论证,提升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李茂华、何四海介绍了法学专业建设情况及成果,阐述了法学专业法务会计方向和法务金融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背景、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并从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等修(制)订内容作了说明。
与会专家认真审阅了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围绕法学教育现状、相关政策要求、专业认证等工作,就专业发展前景、行业需求、培养目标与要求、课程体系结构、实践教学实施与评价等具体内容进行了充分论证。
湖南商学院法学院曾荇教授在肯定人才培养方案可行的基础上,提出要根据教育部《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方案的规范性与课程设置进行修改;中国银行财院支行行长魏振波从金融业务创新角度分析了行业对人才知识结构的要求,强调应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笑冰在回顾法务会计发展历程后,结合检察工作实践分析了复合型人才的市场需求,表示看好专业发展前景,但也指出了专业建设的困难所在,并就核心课程开设及实践平台搭建提出了建议;湖南安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谭秋云从实践、现状与未来三个层面对专业建设提出了多项建议。
晏金平指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找准定位,找好落脚点,要把握培养懂会计或金融的法律人才这一个基本点。同时要办出特色,特色不能是两个或几个专业核心课程的简单叠加,要从应用型与复合型上做文章。
肖湘愚强调了法学专业的建设要坚持“三个导向”:一是要始终坚持需求导向,要把国家对法学人才的需求作为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要由人才实际需求部门和学校共同制订;二是要坚持改革导向,要根据最新的相关教学改革文件精神,从课程设置、课时、开课形式及师资队伍建设方向坚持改革,一开始就立足于专业综合改革;三是要坚持质量导向,要严格按着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执行,坚持产学研相结合,与实际用人部门及业界结合,加强专业学分建设,实行双学位制,教务处要统筹规划制订相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