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年上半年党校优秀学员
和优秀学员干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各分党校:
为号召学校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向优秀学员看齐,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根据《中共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委员会党校优秀学员、优秀学员干部评选办法》(湖财党校发〔2022〕 3号)(附件1),现将2022年上半年党校优秀学员和优秀学员干部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党校(分党校)培训班全体学员。
2.评选比例:以党校(分党校)培训建制班为单位,“优秀学员”的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训学员人数的10%,“优秀学员干部”的评选人数不超过培训班学员干部人数的20%,“优秀学员”“优秀学员干部”原则上不得同时参评,重复评选。
二、评选程序
1.提名。培训考核综合成绩公布后,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经党支部推荐,由二级党组织、分党校在此基础上酝酿讨论提出推荐对象。
2.审查。党校对二级党组织、分党校推荐的评选对象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优秀学员”“优秀学员干部”,并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为确保评优工作的顺利开展,请二级学院党组织、分党校结合本学院评优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加强指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评优推荐工作。
2.遵守程序,按时完成。请二级学院党组织、分党校于2022年5月31日下午17:00前将《2022年上半年党校优秀学员和优秀学员干部评选推荐名单》(附件2)报送党委组织部,纸质版由二级学院党组织、分党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邓巍伟OA邮箱。
附件:
附件1:中共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委员会党校优秀学员、优秀学员干部评选办法.doc
附件2:2022年上半年党校优秀学员和优秀学员干部评选推荐名单.xlsx
党校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