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责任编辑:王颖梅  2021/10/29  点击次数:  

关于举办2021年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引导大学生党员大力传承红色精神、矢志不渝奋斗,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党校决定举办2021年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和考察,已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且正式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经党委组织部(党校)审定符合学员报名资格的学生和教职员工。

二、培训时间

本期培训学习时间为2021年112日至118日。

三、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采用网络教育培训与线下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

四、培训安排

本期培训的网络教育培训部分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组织实施,参训学员按照大学生网络党校培训平台www.uucps.edu.cn)进行实名注册见附件1,登录后使用学习卡(见附件2)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还可下载大学生网络党校的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见附件3)随时登录学习,亦可关注“大学生网络党校”微信公众号了解各类资讯信息。网络教育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主题研讨、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四个环节,其中参训学员在专题培训期间须完成24学时必修课的学习任务,参加在线考试(见附件4)。

本期培训的线下实践活动部分按照《中共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委员会党校关于2021年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湖财党校发〔2021〕7号)附件7的要求执行。

五、相关要求

1.所有参训学员请于2021年111日前按照《大学生网络党校培训平台操作流程》(附件1),使用学习卡分配表(附件2)上的对应卡号完成注册和登录工作。

2.党校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考核工作,组织参训学员线上集中学习、主持开展讨论交流,指导学员个人自学和撰写培训心得,并对学员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学员综合评价包括:完成24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在“我的学习-交流研讨”开展班级主题研讨至少发帖2条,撰写一篇800字左右的思想汇报;在“我的学习-在线考试”参加考试;完成线下实践活动。

3.为体现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的严肃性,参加培训的学员结业证仅在培训年度内统一发放,如有错误请务必于当期培训年度内解决,请参训学员妥善保管自己的结业证书。

 

附件:

附件1:大学生网络党校培训平台操作流程.docx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1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网络培训学习卡分配表.xls

附件3:学习公社app操作手册-手机端(大学生网络党校).docx

附件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1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网络培训教学计划.doc


 


 

 

党校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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