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9月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部分答疑附后)
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了做好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数据统计和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请通知本部门教职工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做好科研工作量申报工作:
1.本次核算的科研成果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9月12日之前的材料需统一报送,9月13日-30日的成果请于9月30日之前直接报送到科研处816办公室)
2.教职工个人申报。各位教职工严格按照《关于科研成果登记的说明》(见附件1)要求,在2017年9月12日之前录入科研管理系统(http://kygl.hufe.edu.cn:8090/business/login.jsp),并将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报送二级学院,补报前期成果的须提供书面申请。
3.二级学院审核。(1)真实性审查。做到原件、复印件、系统数据、汇总表数据四个统一,在科研管理系统审核后提交科研处审核;(2)根据学校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见附件4)核定本部门科研成果的等级和分值。
4.二级学院将材料报送科研处。在9月18日前,提交本部门成果复印件(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须提供原件)以及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请通过OA发送给科研处李坚老师),并加盖学院公章(一份)报送到科研处816办公室。科研处统一按学院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5.未及时录入及未交原件、复印件的科研成果本次将不计科研分。
6.事关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数据统计,请各部门务必认真及时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1:关于科研成果登记的说明
附件2:科研成果汇总表模板
附件3: 科研成果统计表填写说明
附件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处
2017年9月6日
附件2:科研成果汇总表模板.xls
附件1:关于科研成果登记的说明.doc
附件3:科研成果统计表填写说明.xls
附件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院发〔2013〕78号}.doc
---------------------------------------部分答疑整理(更新中)---------------------------------------
【问】去年12月份的成果如何申报?算不算补报?【答】去年的统计只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也就是说从2016年12月1日起的成果都不算补报,老师们只需要按照正常程序提交材料。
【问】个人的密码忘记了,如何查询?【答】您可以按照7位的职工号试试,账号密码一样。如果不行,可以帮您重新设立初始密码,需要您提供职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