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师生安全教育、管理、警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我院《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维稳危机预警周报制度是指学生各班每天对班级安全情况进行自查,作好登记,并每周报院学工办的定期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报告制度由各班心理委员负责,纪律委员协助,对班级宿舍的危险源、人员及环境的危险状态、涉及的危险因素等进行报告,确保不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条 报告分为一周一报、0报告和即时报告三种。遇特殊情况要即时报告,没有安全隐患要0报告。不得隐瞒不报,不得实情虚报。报告时带班辅导员要知晓、落实并签字。
第五条 对缺课严重的、心理健康状态异常的、不住学校且长时间失去联系的、违规使用煤气灶的等重大安全隐患行为,要即时报告,学工办在接到报告后,迅即报告领导,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7年元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