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党员的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三自”功能的培养,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党员下班、下宿舍锻炼是学院党总支培训学生党员的重要举措,是学生党员学习的重要良机。各位学生党员要深入实际,加强认识,认清责任,科学落实。
第三条 具体职责:
(一)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定期深入学生班级、宿舍,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需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了解所联系班级学生的专业学习、心理健康以及班风学风宿风情况,带领班级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积极开展有益于学习、身心的竞赛、实践活动;
(三)注意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把学生关心的现实问题、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及时向我院老师以及领导反映并提出建议。配合辅导员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
(四)督促责任班级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学生们早晚自习学习和上课纪律情况,落实《班级班风学风建设规定》;
(五)其它工作。
第四条 学生党员下班建立联系台帐,做到联系的情况有记录、有分析、有结果。每学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写出总结性材料,形成理论性意见。
第五条 学生党员具体联系的班级由各党支部负责安排,原则上按学年度进行。
第六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017年元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