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增强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开展好争创“五个一”的活动,特对学生党员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总书记系列讲话。
2、党章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知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一、二、三中全会精神。
3、学习时事政治,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形势。
4、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与教学工作有关的各种业务知识。
5、学校和学院的文件精神、政策。
6、先进典型材料。
二、参加学习人员
全体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按要求参加学习。团员自觉自愿参加。
三、学习时间、方式
每周星期三下午定为党员固定的学习日。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分散学习和自我学习三种方式。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建工作站每月组织集中学习1小时;每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每周至少到党务活动室学习1小时;每周自学至少1小时。
集中学习由党支部或党小组安排。每月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交流,以党小组为单位,每次由一组作主题发言,再就该主题进行讨论。
四、学习要求
1、党员学习要结合工作、学习、生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结合学风建设,学理论、炼党性、促实践。
2、学习要有学习笔记,要有心得体会,每学期至少写出2篇。针对学生党员中理想、信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每学期开展2-3次“一题一议”活动,进行学生党员思想理论的引导。
3、做到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纪律与效果的落实。
五、学习纪律
每位党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参加学习。
对一学期2次及以上不参加集中学习者、到党团活动室学习时间少于1/3者,预备党员延期转正,入党积极分子不发展。对于党员,支部书记找其谈话,并责成其写出深刻的思想汇报,在支部内通报。
对学习没有记录、没有心得体会者,限期补学,支部内通报,并取消年内评优评先。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7年元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