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生考研的引导,营造浓厚的考研氛围,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一、思想重视。院领导要把本科生考研作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开创新局面、树立新形象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作为专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
二、营造氛围。从新生入校开始,就要做好灌输和引导工作;每学期都要利用适当的场合加强对学生考研的引导;大三要组织考研报告会等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考研氛围。
三、抓好基础。日常教学是考研的基础。在教学计划的制定、选修课的开设等方面,有计划地纳入考研的主干课程;在教材的选用上,要尽量选用重点大学的重点教材;在专业基础课的老师配备上,要尽量选用高学历、高职称,特别是有考研经验的教师;在平时的课堂教学,包括课后作业及期末考试中,要注意融入考研方面的内容。
四、开设辅导课程。从大三开始,根据学生报考情况,组织开设专业辅导课,定时间、定人员,保证学习效果。
五、配备指导教师。要组织具有中级职称、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担任考研学生的指导教师。报考前向学生公布教师的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由学生选择,院研究指定。
六、搞好服务工作。帮助学生,提供考研有关资料,包括有关专业院校招生简章、参考书目、历届试题等;组织硕士学位以上教师,为学生举办考研指导讲座;在大四上学期的课程安排、教学实习、考研辅导班听课等方面统筹兼顾,尽量提供方便;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组织面试培训等。
2017年元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