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学年论文(设计)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旨在锻炼提高学生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和科研能力。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学年论文管理办法》(湖财校发〔2023〕20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级普通本科和2024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学年论文(设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系主任为成员的学年论文(设计)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学年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质量监控,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从制定计划、组织选题、教师指导、成绩评定、工作总结等各个环节明确要求、规范组织、落实到位。
二、时间安排
本学期开始,第15周前结束。
三、目的和要求
(一)目的
通过开展学年论文(设计)工作,使学生达到初步获得检索文献、阅读文献、设计研究方案、运用实验手段、处理数据及撰写论文(设计)等方面的能力,初步获得科学研究的基本步骤和基本方法,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要求
各学院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负责学年论文(设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学年论文(设计)应围绕本学年所开设的理论或实践课程进行专题研究,全面实行导师制,指导教师应给予学生充分的指导,并按照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2024修订版)写作的基本要求,指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按时完成学年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
四、选题原则、内容及形式
(一)选题原则
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体现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巩固和深化学生所学本专业知识。选题难易适中、范围适宜、工作量适度。
(二)选题内容
选题应与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内容相结合,方向和题目自定。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对课程中的某一部分内容进行讨论和研究、阐明本学科理论在实际应用中的一些问题、阐述本学科领域发展进程中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探讨本学科中某些观点或概念的历史发展及其它。
(三)选题形式
形式可灵活多样,各类实验研究、文献综述、调查报告、课程设计、赛事设计、艺术作品创作等均可作为学生学年论文(设计)的形式,其成果可以是论文、设计说明书、设计报告、艺术创作文案等(含成果实物或光盘)。
五、指导教师及职责
学年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体职责为:
(一)向学生介绍写作技巧及查阅相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的科学方法,并审核学生拟定的写作计划。
(二)定期检查学生的写作进度和质量,在指导过程中严格要求学生按照我校毕业论文(设计)标准格式正确撰写。
(三)确保对学生的指导时间和指导质量,采取有效监督方式,杜绝出现抄袭或剽窃现象,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年论文(设计)任务。
(四)对所指导的学年论文(设计)进行认真评阅,填写意见并给出成绩。
六、撰写要求
学生撰写论文(设计)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系统、明确、完整地阐明论题所包括的主要问题,并体现出一定的独立科研能力。
(二)观点明确,概念清楚,结构严谨,论证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三)坚持原创性,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论文(设计),要有自己的思想观点。
(四)论文(设计)篇幅应在3000字以上。
(五)学年论文(设计)格式及要求参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其基本结构应包括论文题目、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如有其他形式学年论文(设计)的,学院应将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报教务处审批。
七、成绩评定
开展学年论文(设计)工作是为学生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习、从事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打下必要的专业基础,在学术水平及理论深度上不宜作过高要求,评分标准参照毕业论文(设计)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给出成绩。
(二)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优秀比率不高于10%。
(三)凡出现政治观点错误、严重抄袭、文不对题者,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成绩不及格者,应申请下一年度重修。
(五)各学院要及时对学年论文(设计)成绩进行评定,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八、其他
(一)学年论文(设计)工作完成后,各学院要做好总结归档工作,将《本科学年论文(设计)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学校将对学年论文(设计)质量开展不定期抽查。
附件:本科学年论文(设计)汇总表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