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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8-07 作者: 点击: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关于开展

2024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附件1)及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附件2)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4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湖南4×4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针对湖南优势产业链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长沙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4+4科创工程、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等战略需求,面向基础学科领域、国家战略必争领域、新兴产业领域、冷门紧缺领域、民生急需领域,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打造优势特色专业集群。

(二)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函〔20231号)和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湘教发〔202345号)要求,深入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积极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布局,增设急需紧缺学科专业,限制、停招、撤销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推动已有专业内涵重塑和升级改造,努力提高理工类专业招生规模,减少校均专业布点数量。要抓好“一校一案”的落实,采取增设、停招撤销、内涵重塑等方式,按照到2025年底、2027年底、2030年底三个时间节点,分别完成优化调整学科专业20%50%100%左右的目标,确保优化调整目标如期实现。

(三)加强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工作的联动。对全省高校布点30个及以上的专业、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低的专业(分别见附件34),各学院要严格控制增设、及时调减。

(四)继续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应符合办学定位,并已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五)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 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

(六)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特别是设有足球学院或足球高水平运动队、开设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的高校,申请设置足球运动相关专业。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2023年已预申报的专业和已申报但未获批的专业,可以直接正式申报;未预申报但确有需求增设的专业,提交说明材料后再申报。

(二)申报要求

2024年度起,通过服务平台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报送申报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5年度本科专业预备案申请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所有进行新专业申报、专业预备案的二级学院都必须向教务处提交以上有关材料2023未预申报但确有需求2024年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同时提交说明材料),并于8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至邮箱2067274398@qq.com

(四)校内专家评议

为保证2024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将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评议。

(五)校内公示

经学校审议通过的申请备案、预备案专业,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六)平台填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指定专人登录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填写并导出专业设置申请表,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连同校内审议意见一并扫描上传。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

2.《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3.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布点30个及以上的专业名单

4.全省本科高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名单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6.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5年度本科专业预备案申请表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

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务处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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