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即将开始,请通知本部门已取得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但尚未聘任的人员(不含2015年度评审及认定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于2016年10月17日前将聘任申请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身份证、合同、职称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职称外语、计算机模块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均需所在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交人事处523办公室(电子文档通过办公系统邮件或QQ发给黄卓)。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