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填报正式志愿,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做好学生专业大类分流工作的通知》和学院《财政金融学院2023级、2024级财政学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学院对2023级、2024财政学类进行了专业分流,后经辅导员对专业分流后的分班情况进行调整,现将专业分流和编班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30日。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带班辅导员或学院教务办反馈,学院教务办电话:0731-888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