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
管理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
实习实训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实践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湘财院院发〔2014〕77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大学生社会实习管理办法》(湘财院院发〔2014〕78号)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与实习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湘财院院发〔2017〕7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基本建设,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为切实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1.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实践教学地位,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的育人功能。
(1)现代社会对人才在能力和素质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我校作为地方性普通本科院校,应着力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尤其要突出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要充分利用各种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因此,各二级学院教学基层单位以及全体教师要进一步提高对实践教学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实践教学,把实践教学的地位提高到一个战略高度。
(2)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要从制度上确立实践教学的正确地位,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实践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重理论轻实践的状况,要坚持理论教学同实践教学既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原则,加大实践教学经费投入,加强从事实践教学的师资力量,打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队伍之间的“壁垒”,确保实践教学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3)把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深化实践教学改革纳入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内容。通过强化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和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引导学生在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中充分利用各种实践教学资源,理论联系实际,巩固所学知识,培养自己应用知识、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按照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实习实训教学安排。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我校办学定位,明确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和专业技能规范的要求,按基础实践、专业实践和综合实践三个层次,将实践教学各个环节统筹安排,有明确的教学要求和考核办法,要构建教学内容前后衔接、循序渐进、层次分明的“三位一体”实习实训教学体系。
二、组织与管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实习教学工作,要求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实践教学的副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等为成员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组,认真组织落实本院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工作。
三、实习管理
为了切实提高我校实习实训管理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实习实训教学动态监管,学校从2018届毕业实习开始,启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主要从管理员、指导教师、学生三方面建立一个三联互动平台,平台终端分为教师端和学生端,均可以采用APP形式进行联动。学生的具体要求及教师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实习方式
依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大学生社会实习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原则上应根据专业特点进行集中实习,并选派指导教师全程跟班指导。同时需履行实习审批手续。各学院应在实习前两周内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习审批表》(附件4)并报教务处审批。实习时间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以报告的形式报教务处审批。各学院应提前安排好实习师生的交通、食宿等相关事宜。
对于实行分散实习的专业,须履行以下手续:学生本人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5),并由家长签字认可,于下学期第一周周五前交学院审批;学院将实习大纲送达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在确认有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委派1名中级职称以上(或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实习学生指导教师,并将同意接受学生实习的意见、要求和指导教师名单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学院接到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和接收函后,方可安排学生前往实习。学院要与分散实习的学生保持联系,通过校友邦平台、电话、QQ、微信等方式,及时了解学生实习状态,指导和管理好学生实习。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实习要求,同时应每天撰写实习日志,每周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一次;实习结束时须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供实习手册、实习报告等资料;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应回学校完成,并与集中实习学生同步进行。
五、实习要求
1.各学院应加强实习教学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基地作用,根据现有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实习基地,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制定相应的建设规划和方案,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将学生安排到实习基地,充分提高实习基地的使用率,学校将对使用率较低的实习基地和学院相应核减实习经费预算安排。
2.各学院应加强实习实训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专业水平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能满足我校人才培养需要的实习实训教师队伍,积极组织实习实训教师队伍,尤其是年轻教师队伍到实习基地带队指导。同时,各学院应做好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协调,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校外导师进行全程指导。
3.各学院应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实习纪律,与学生签订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教育学生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并认真学习实习大纲和指导书,强调实习成绩评定办法等。
4.各学院应加大实习经费的预算投入,统筹实习经费安排,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填报实习经费公示表和经费预算表,坚持实习经费专款专用、凭据报销的原则,将实习经费“花出去”。
5.各学院要根据毕业实习大纲要求,做好实习的成绩评定与材料归档,实习结束后,实习成绩要及时录入到教务系统,材料归档包含实习审批表、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任务书、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手册、实习报告等资料。
6.教务处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不定期组织专家下到实习单位巡视考察,保障实习质量,对落实不到位的学院或实习基地将予以通报。
7.各学院应在实习结束后,对实习工作进行自评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毕业生实习安排汇总表》(附件6)报教务处,学校将以此作为重点考核依据。
8.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以上要求,制定各自的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和安排,明确各环节工作进度及具体要求,并据以制定实习经费预算,于11月30日前将电子稿通过OA报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交一份盖章的纸质稿。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大学生社会实习管理办法》
附件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与实习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习审批表》
附件5:《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
附件6:《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毕业生实习安排汇总表》
附件7:《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学生实习手册》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doc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大学生社会实习管理办法.doc
附件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与实习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习审批表.docx
附件5: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doc
附件6: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毕业生实习安排汇总表.xls
附件7: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学生实习手册.doc
教务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