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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委员会 “三联共育”工作方案

  责任编辑:  2023/04/17  点击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三联共育”工作指学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中层干部联系班级、教工党员骨干联系学生寝室,共同形成育人合力。

第三条  “三联共育”工作的目的是倡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实际,树牢服务宗旨,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学校“三全育人”工作机制,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学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


第四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联系二级学院,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深入二级学院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工作实际,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听取学院意见建议;

(二)了解学院改革发展情况,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帮助分析问题、明确思路、改进措施;

(三)做好上级和学校政策、决策的宣传解释,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学校工作部署在学院的落实;

(四)定期走访二级学院,接待联系学院师生来访,听取联系学院的工作汇报,加强与联系学院师生的交流座谈。

第五条  学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要坚持做到“四个一”,即:

(一)每年参加联系学院教职工大会至少一次;

(二)每年为联系学院师生讲党课或师德师风讲座至少一次;

(三)每年到二级学院进行教学检查或随堂听课至少一次;

(四)每年与联系学院领导班子交流谈话至少一次。


第三章  中层干部联系班级


第六条  每名中层干部根据责任分工联系1个班级,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深入班级了解和掌握所联系班级学生的思想状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协助辅导员及时处理学生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指导班级学风建设,定期查课听课,帮助学生做好学业规划、职业生涯规划和人生规划;

(三)参加班级集体活动,对入学、军训、考研、实习、就业、创业、毕业等重点环节进行跟进指导,增强集体凝聚力和荣誉感;

(四)为学生排忧解难,及时准确把握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落实首问责任制,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中层干部联系班级要坚持做到“五个一”,即:

(一)每学期参加一次班会或主题团日活动;

(二)每学期进行一次随堂听课查课;

(三)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座谈会;

(四)每学期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或学术讲座;

(五)每学期与辅导员或班主任交流谈话了解情况一次。


第四章  教工党员骨干联系学生寝室


第八条  每名教工党员骨干根据责任分工联系1间学生寝室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掌握了解学生情况,关注学生思想动态,跟进做好学院工作落实,听取学生对学院发展、改革、稳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定期深入寝室谈话,对学生学习和生活进行指导,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心理及就业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关心家庭经济困难、专业学习困难以及心理问题等特殊学生群体,做好排忧解难和真情帮扶工作,做到知情、解忧、暖心;

(四)协调同学关系和师生关系,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并及时处理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尖锐问题和突发事件。

第九条  教工党员骨干联系学生寝室要坚持做到“六个一”,即:

(一)组建一个微信联络群;

(二)每月走访一次学生寝室;

(三)每学期与寝室所有成员谈心谈话一次;

(四)每学期开展一次微宣讲;

(五)每学期向学院反馈一次辅导员工作情况和寝室建设情况;

(六)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指导帮扶。


第五章  汇聚育人合力


第十条  建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专兼结合思政课师资队伍,推进“三支队伍”协同共进、高效运转,形成思想政治工作育人合力。具体工作有:

(一)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学生工作例会;

(二)每学期举办一次思想政治工作“三支队伍”工作论坛;

(三)每年组织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暑期研修;

(四)建设一批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

第十一  加强校地共建、校企共建、家校共建,构建“大思政”育人共同体,形成全社会育人合力。具体工作有:

(一)学院每年联系走访至少10家用人单位;

(二)学院每年组织1-2支“三下乡”活动实践团队参与乡村振兴行动;

(三)加强家校沟通联络;

(四)建好用好实践教学基地。

第十二条  加强党建共建联建,发挥党建优势,擦亮红色底色,打造“一支部一育人品牌”发展格局,形成党建育人合力。具体工作有:

(一)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

(二)二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参与一个湘江新区区域化党建共建项目;

(三)党支部每年到乡村振兴点开展一次党建共建活动;

(四)建好用好党性锻炼基地。


第六章  “三联共育”工作的管理


第十三条  全体党员干部要把“三联共育”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途径,作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常态化举措,作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第十四条  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做到积极主动联系、情真意切联系、实实在在联系,在联系基层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学生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要落实首问责任制,及时释疑解惑、跟进落实解决。对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汇总分析、交流研讨,协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第十五条  对在联系基层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优秀事迹加强宣传引导。要将“三联共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范畴,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三联共育”工作由组织部、学生工作处和团委负责,中层干部联系班级、教工党员骨干联系寝室安排见附件。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工作重点,加强与责任部门的协同,确保统筹推进。对联系基层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更新、定期报送对口联系责任表和开展工作情况。


第七章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中层干部联系班级、教工党员骨干联系寝室安排表



                       




中层干部联系班级、教工党员骨干联系寝室安排表


序号

二级学院

中层干部和教工党员骨干

1

会计学院

组织部、学生工作处、团委、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校友会)、会计学院中层干部和教工党员骨干

2

财政金融学院

宣传部、统战部、国有资产管理处、雷锋学院、财政金融学院中层干部和教工党员骨干

3

经济学院

审计处、科研处、学报编辑部、经济地理学院(湖南省经济地理研究所)、经济学院中层干部和教工党员骨干

4

工商管理学院

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建处、继续教育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中层干部和教工党员骨干

5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图书馆、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中层干部和教工党员骨干

6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党政办公室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中层干部和教工党员骨干

7

外国语学院

人事处、工会、外国语学院中层干部和教工党员骨干

8

工程管理学院

保卫部后勤处、工程管理学院中层干部和教工党员骨干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层干部和教工党员骨干

10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中层干部和教工党员骨干

11

人文与艺术学院

人文与艺术学院中层干部和教工党员骨干

12

体育学院

体育学院中层干部和教工党员骨干

13

厚生国际教育学院

离退休工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厚生国际教育学院中层干部和教工党员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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