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2011〕41号
关于曹松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内设机构和领导干部职数配备方案》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同意:
曹松林、胡舜同志任院办公室副主任(兼);
曹建平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
李铁群、王跃军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田梦飞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兼高教研究所所长;
王萱、李志春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兼);
朱丽翔同志任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副处级);
李德阳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
江帆同志任招生就业指导处副处长;
曲莲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
李银鹏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
舒作贵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易树林同志任后勤处副处长;
周春花同志任继续教育部、自考办副主任;
凌飞同志任国际交流中心副主任;
李光宇同志任公共实验中心副主任;
刘建发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杨锴、欧雪银同志任教学评建办公室副主任;
刘献忠同志任基建办公室副主任;
陈建、杨健同志任会计系副主任;
何桂基同志任财政金融系副主任;
朱思文、梁辉煌同志任工商管理系副主任;
谢勍、向占宏同志任信息管理系副主任;
李茂华、郑谊英同志任法学与公共管理系副主任;
王旭红、邓永红同志任工程管理系副主任;
刘振强同志任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副主任;
吴建国同志任基础课部副主任;
黄永军同志任体育课部副主任。
以上同志中,曹松林、曹建平、李铁群、王跃军、田梦飞、王萱、李德阳、江帆、曲莲、李银鹏、舒作贵、易树林、周春花、李光宇、刘建发、刘献忠、陈建、杨健、朱思文、梁辉煌、谢勍、向占宏、李茂华、郑谊英、王旭红、吴建国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0年12月31日算起;胡舜、李志春、朱丽翔、凌飞、杨锴、欧雪银、何桂基、邓永红、刘振强、黄永军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1年5月31日算起。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为一年,其原任职务自然解聘,不另行文。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