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干部自主选学培训的通知

供稿人:刘天浩  责任编辑:刘天浩  2012/03/05  点击次数:  

自主选学培训申请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关于中共湖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2012年开展自主选学培训的通知》(湘校院发〔2012〕5号)文件的要求,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能力素质提升的需求,在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课程菜单》中自主选择培训课程内容,填写《湖南省处级以上干部自主选学培训申请表》(见附件),向学院组织部提出选学培训申请。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省直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州地厅级领导干部。我院培训对象为副处长及以上干部。
    二、培训内容
    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分四个方向设置培训课程,其《课程菜单》包括“加快全面小康和两型社会建设”、“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人文素养与领导力的提升”、“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等四个培训专题。
    三、培训班次及时间安排
    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两个专题培训方向,开设两个自主选学专题班,学制14天。4月5日报到,4月6日开学,4月18日结业。
    四、选课程序及参训要求
    参加培训人员应填写《湖南省处级以上干部自主选学培训申请表》(见附件),于3月2日前交学院组织部。
学院组织部根据岗位需要和干部培训需求,研究审核干部的个人申请,综合平衡后上报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并根据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的办班通知组织学员按时参训。
    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对学员学习期间的到课、作业完成等情况作出详实的记载。干部参加选学的情况将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习、学习不认真或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党委组织部
                                   201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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