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的通知

供稿人:刘天浩  责任编辑:刘天浩  2011/03/18  点击次数:  

 

 
 
 
  
党发〔2010〕15号
 
关于印发《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中层干部
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
现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本部门竞聘人员的报名、推荐、考察等工作,确保本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2010年11月24日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
工作方案
 
积极稳妥地做好学院升本后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进一步完善学院内部管理体制,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借鉴兄弟院校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不能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能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能让老实人吃亏”的用人导向,本着有利于学校升格后建设合格本科院校的工作需要,科学合理配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人才资源,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教师潜心教学、科研,激发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事业进取心,优化中层领导班子结构,提高干部整体素质,为实现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竞争、择优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既尊重民意,又不简单以票取人。
7.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从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中选拔领导干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内设机构调整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内设机构调整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彭子美任组长,伍中信、晏金平任副组长,廖名杰、刘寒波、樊晓平、刘建民、杨中和、王焕清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寒波任办公室主任,杨安娜、陈灿军、肖可斌任副主任,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本次内设机构调整与中层干部竞聘的具体工作。
四、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配备
1.除七系、党政办、学生部(处)、后勤处等部门领导职数配三线,教务处配四线(其中一名副处长兼高教所所长)以外,其他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原则上只配一正一副,确因工作需要可根据情况增配,部门人员少、工作性质单一的只配一名正职或副职。
2.系党总支副书记按照在校学生人数配备,1000人以下的不配副书记,1000人至2000人的配1名副书记,2000人以上的配2名副书记。
3.为减少层次,提高效率,除系部设置办公室外,其它处室下不设科级机构,只根据工作需要,在各处室下配备科级管理岗位实职干部。其干部选拔任用按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进行。
五、工作程序
本次干部竞聘上岗的工作安排是:先进行中层机构正副处级实职干部的竞聘上岗,再进行处以下科级管理岗位实职干部的竞聘上岗。时间安排为:2010年11月下旬开始,本学期放假前完成。非领导职务和辅导员职级聘任在2011年3月底前完成。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基本程序:
公布职数、个人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综合考察、党委决定、拟任职公示、下文聘任。
(二)具体步骤:
1.竞聘动员
召开动员大会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会议,对本次内设机构调整与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进行动员及工作部署,对中层干部进行2010年度考核测评。参会人员由副科长及以上干部、教研室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副科长及以上干部进行书面述职,述职材料公布在学校办公网上。
2.确认现聘任中层干部级别与任职年限
为适应学校升本后工作需要,借鉴近年升格的本科院校的经验及做法,现聘任的中层干部提前换届,其任职年限可视同一届期满。经2009年、2010年年度考核合格的确认相应的干部级别(不含任职未满1年者)和聘任干部(工人和人事代理制职工)的任职年限。两年考核测评中有一年“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者,不确认其干部级别,不参与此次中层干部竞聘。
3.公布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编制、中层领导干部职数和科级管理岗位实职干部职数及任职条件
4.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填表报名(过时不予补报),任选报1-2个职位。报名者需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0年   级干部竞聘报名表》,表明具体的择岗意愿。
内设机构调整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方案规定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报名者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并张榜公布。
5.民主推荐
中层干部的民主推荐由学院统一组织,在一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正副处级干部岗位的竞聘在全校副科长及以上干部、教研室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正高职称人员,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教职工代表中进行民主推荐,教学系部行政正副主任还要到所在系部进行民主推荐系部办公室主任和科级管理岗位实职干部竞聘,由组织部会同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组织进行。
民主推荐按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得票计算方法为:
系部行政正副主任竞聘人得票按照大会推荐票占40%、本系部推荐票占30%、院领导推荐票占30%加权计算;
非系部处级竞聘人得票按照大会推荐票占70%、院领导推荐票占30%分加权计算。
跨部门申报的科级管理岗位竞聘人得票按照申报岗位所在部门和现工作部门推荐票各占50%加权计算。
6.组织考察
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听取现任中层正职和分管院领导意见等方式,对推荐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民主推荐及考察情况,写出推荐对象的综合表现材料,按照工作需要及应聘人员个人意愿,提出拟任职人选建议名单。
7.党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党委根据组织考察意见及提出的拟任职人选建议名单,予以审核及调整如出现有空缺的职位,由党委研究再采取适当方式确定合适人选。对于暂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暂时空缺,如正职岗位空缺的,可由党委指定副职主持工作。
8.任前公示
对党委讨论决定拟任的干部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9.任前谈话
公示期满,经党委讨论审定后,对决定用的干部,由党委指定专人进行任前谈话
10.学院党政分别行文聘任。任职时间自党委讨论决定之日起计算。
11.实行任期和试用期制度
本届中层干部任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对新提任的中层干部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六、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素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相应岗位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高校工作。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务实创新,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取得了明显的工作实效,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4.具有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依法依规办事,勤政廉政,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5.具有宽广的胸襟,讲党性、讲原则、顾大局,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协调关系,能构建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
6.身心健康,能胜任竞聘岗位工作。
(二)年龄要求与任职年限、工作年限计算:
参加竞聘的人员限在编的或人事代理制的职工,男性限57周岁以下(195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限52周岁以下(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团委书记限38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后出生),副书记限32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现任副科级以上干部任职年限以党委研究决定和学校发文之日为准;职工年龄计算以档案年龄为准;人事代理制职工工作年限以与学校签订人事代理制合同时间为起点。
(三)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职称要求
竞聘副处职及以上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竞聘科级岗位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教学、科研岗位,可根据岗位需要适当放宽其学历、职称条件。
2.任职经历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正处级领导职务:
①现任正处级干部;
②现任副处级干部且在副处级岗位工作满一届及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处级领导职务:
①现任正、副处级干部;
②现任正科级干部且在正科级岗位工作满一届及以上;
具有教授或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可以申报教学、科研、教辅部门的副处级岗位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正科级岗位职务:
①现任正科级及以上干部;
②现任副科级干部且在副科岗位工作满一届及以上;
③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科级岗位职务:
①现任科级干部;
②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职称,在本校工作3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在本校工作1年及以上)。
3.岗位任职特殊要求
下列岗位除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竞聘教务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中心、系部正副职位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其中正职一般应为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现任系部主任在主任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且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可申报系部主任岗位国际交流中心正副职应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能力。高教研究所所长应具有教授职称。
(2)竞聘思想政治理论课部的正、副职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3)竞聘公共实验中心正、副职应有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分别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高校教学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高校管理工作经历。
(4)竞聘学报编辑部正职应有正高以上职称,较高的文字编辑能力,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或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5) 竞聘图书馆正职应有副高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有图书系列专业背景或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的优先。
(6)竞聘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主任应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或教学经验。
 (7)竞聘党、政、群管理岗位处级正副职位一般应有5年及以上的高校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的高校管理工作经历。竞聘党务工作岗位的应有 3年以上党龄。系党总支正、副书记应从事过党务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8)竞聘财务处、审计处、资产处、后勤处、基建办等专业技术较强岗位的正副职应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的高校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的高校管理工作经历,以及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或在相近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且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9)竞聘专业技术较强的科级管理岗位应有相关专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在相近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同等条件下,有从业经历的优先。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不受以上条件限制,可以破格提拔。
5.副处级及以上的“双肩挑”领导干部(系部正副主任除外),应以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为主,兼任教学任务每学期(半年)不得超过72课时;科级管理岗位实职干部(含系部办公室主任),须专职从事行政工作,不得兼任教学工作。
七、其它事项
1.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学院工作需要配备的专职组织员、纪检员、监察员等非领导职务干部,享受同级领导干部待遇。其选拔任用,参照同级别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资格执行。
2.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对部分在编和人事代理制辅导员确定相应级别待遇,其具体办法和程序另行制定。
3.中层干部任期届满,因年龄原因不能继续竞聘上岗的,改任非领导职务,一般留在原部门协助新任领导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安排或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因年龄原因不能继续竞聘且在副处职岗位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工作突出的,可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任为正处级干部。
4.现任中层领导干部因竞聘落选的保留原行政级别。  
5.根据有关规定,院属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影响任职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6.从中层干部聘任发文之日起,本次所聘中层干部和落聘中层干部原任的职务一律自行免去。
八、工作要求
1.干部竞聘工作未完成前,各部门现任负责人要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继续履行原岗位职责。此次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原部门中层干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严格财经纪律,不准借内设机构调整和干部竞聘之机用公款请客送礼、滥发钱物。
3. 严格组织纪律。全院共产党员、全体中层干部要自觉维护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严格遵守竞聘纪律,在本次干部竞聘过程中,不准封官许愿,不准走关系、搞串联、拉选票,不准跑官要官、无理取闹,违纪者经查实一律不予聘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九、学校原执行的干部、人事政策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的规定为准;本方案只限用于本次干部竞聘和调整,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中层干部竞聘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0年   级干部竞聘报名表
            
2010年11月24日
 
附件1
中层干部竞聘工作时间安排表

 
      
     
     
 
动员大会及干部年度考核
11月24日下午2:30
 
 
干部级别确认
11月25日
党委会
处级
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11月25日-29日
11月25日上午公布正处职位, 26日报名,下午5点第一次公布报名情况,29日上午10点公布正式报名情况
民主推荐、听取意见、组织考察
11月29日—12月3日
11月29日下午召开全校民主推荐大会,30日系部民主推荐, 12月3-4日听取意见及考察。4日下午党委会讨论拟聘人员。
公示拟聘人员
12月4日—7日
 
党委审定
12月7日
12月7日上午党委会审定
聘任前组织谈话、下文
12月7日—8日
 
处级副职聘任
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12月7日—9日
12月7日公布副处职位,8日报名,下午5点第一次公布报名情况,9日上午12点公布正式报名情况
民主推荐、征求意见、组织考察
12月10日—16日
12月10日下午召开全校民主推荐大会,13日系部推荐,14日-15日考察及听取意见16日上午党委会讨论拟聘人员
公示拟聘人员
12月16日—19日
 
党委审定
12月20日
12月20日上午党委会审定
聘任前组织谈话、下文
12月20日
 
科级管理岗位实职干部聘任
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12月20日-22日
12月20日公布科级管理岗位,21日报名,下午5点第一次公布报名情况,22日上午12点公布正式报名情况
民主推荐、征求意见、组织考察
12月23-27日
12月23日-24日系部教职员工代表,系部党政班子成员、支部书记民主推荐系部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员工推荐科级管理岗位实职干部,12月25日-26日听取意见,27日党委会讨论拟聘人员
公示拟聘人员
12月27日-29日
 
党委审定
12月30日
12月30日上午党委会审定
聘任前组织谈话、下文
12月30-31日
 
工作交接
2011年上班后第一周
 

附件2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0年     级干部
竞聘报名表

   名
 
性别
 
民 族
 
籍 贯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任职时间)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现任职务
 
任职时间
 
申报岗位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申报理由
 
 
 
 
工作简历
 
工作业绩
 
资格审查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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