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发〔2010〕14号
关于印发《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内设机构和
领导干部职数配备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
现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内设机构和领导干部职数配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内设机构和领导干部职数配备方案》
2010年11月24日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内设机构和领导干部
职数配备方案
为适应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湘编办[2009]21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我院内设机构、群团和基层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职数配备如下:
一、党政管理机构
1、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合署办公,简称党政办)
2、党委组织部、党校(合署办公)
3、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合署办公)
4、学生工作处(部)、武装部(合署办公,下设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5、监察处(与纪委合署办公)
6、人事处
7、离退休工作处
8、教务处
9、科研处
10、招生就业指导处(下设就业指导中心)
11、财务处
12、审计处
13、国有资产管理处
14、保卫处
15、后勤处
二、教学、科研及辅助机构
1、会计系
2、财政金融系
3、工商管理系
4、信息管理系
5、外语系
6、法学与公共管理系
7、工程管理系
8、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9、基础课部
10、体育课部
11、继续教育部、自考办(合署办公)
12、国际交流中心
13、公共实验中心
14、图书馆
15、学报编辑部
16、高教研究所
为了加强学科建设,学院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科学研究所。研究所不定行政级别。
三、非常设机构
1、教学评建办公室
2、基建办公室
四、群团组织和基层党组织
1、工会
2、团委
3、校友会秘书处
4、机关党总支
5、后勤党总支
6、会计系党总支
7、财政金融系党总支
8、工商管理党总支
9、信息管理系党总支
10、外语系党总支
11、法学与公共管理系党总支
12、工程管理系党总支
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及教辅机构原则上按部门设立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中层干部兼任。
各内部机构、群团和基层党组织处级领导干部职数见附件一。
五、为减少层次,提高工作效率,除了教学七系三部保留系办公室以外,其他处、室、部、馆等机构不再下设科级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科级管理岗位实职干部。
科级管理岗位实职干部配备表见附件二。
六、为理顺关系,提高效率,学院统一印发内部机构、群团和基层党组织职责(暂行)。科级管理岗位职责由各系、部、处、室自行制定,报人事处备案。
内部机构、群团和基层党组织职责(暂行)见附件三。
附件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内设机构和处级领导干部职数表;
附件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科级管理岗位实职干部配备表
附件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内部机构、群团和基层党组织职责(暂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内设机构和处级领导干部职数表
类
别
|
序
号
|
机 构 名 称
|
机构
级别
|
干部职数
|
备 注
|
|
正处
|
副处
|
|
党
政
管
理
机
构
|
1
|
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
|
正处
|
1
|
2
|
合署办公
|
|
2
|
党委组织部、党校
|
正处
|
1
|
1
|
合署办公;部长兼党校常务副校长;副部长兼党校副校长
|
|
3
|
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
正处
|
1
|
1
|
合署办公
|
|
4
|
学生工作部(处)、
武装部
|
正处
|
1
|
3
|
合署办公;副处职含心理健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1人
|
|
5
|
监察处
|
正处
|
1
|
|
与纪委合署办公;纪委副书记兼处长
|
|
6
|
人事处
|
正处
|
1
|
1
|
|
|
7
|
离退休工作处
|
正处
|
1
|
1
|
|
|
8
|
教务处
|
正处
|
1
|
3
|
副处长兼高教研究所所长
|
|
9
|
科研处
|
正处
|
1
|
1
|
|
|
10
|
招生就业指导处
|
正处
|
1
|
1
|
副处长兼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
|
11
|
财务处
|
正处
|
1
|
1
|
|
|
12
|
审计处
|
正处
|
1
|
1
|
|
|
13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正处
|
1
|
1
|
|
|
14
|
保卫处
|
正处
|
1
|
1
|
|
|
15
|
后勤处
|
正处
|
1
|
2
|
|
|
教学科研及辅助机构
|
1
|
会计系
|
正处
|
1
|
2
|
|
|
2
|
财政金融系
|
正处
|
1
|
2
|
|
|
3
|
工商管理系
|
正处
|
1
|
2
|
|
|
4
|
信息管理系
|
正处
|
1
|
2
|
|
|
5
|
外语系
|
正处
|
1
|
2
|
|
|
6
|
法学与公共管理系
|
正处
|
1
|
2
|
|
|
7
|
工程管理系
|
正处
|
1
|
2
|
|
|
8
|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
正处
|
1
|
1
|
|
|
类
别
|
序
号
|
机 构 名 称
|
机构
级别
|
干部职数
|
备 注
|
正处
|
副处
|
教
学
科
研
及
辅
助
机
构
|
9
|
基础课部
|
正处
|
1
|
1
|
|
10
|
体育课部
|
正处
|
1
|
1
|
|
11
|
继续教育部、自考办
|
正处
|
1
|
1
|
合署办公
|
12
|
国际交流中心
|
正处
|
|
1
|
配1正职或1副职
|
13
|
公共实验中心
|
正处
|
1
|
1
|
|
14
|
图书馆
|
正处
|
1
|
1
|
|
15
|
学报编辑部
|
正处
|
1
|
|
|
16
|
高教研究所
|
副处
|
|
1
|
教务处副处长兼所长
|
非
常
设
机
构
|
1
|
教学评建办公室
|
正处
|
1
|
2
|
|
2
|
基建办公室
|
正处
|
1
|
1
|
|
群
团
组
织
与
党
的
基
层
组
织
|
1
|
工会
|
|
|
|
工会换届选举时再确定领导职数
|
2
|
团委
|
正处
|
1
|
1
|
|
3
|
校友会秘书处
|
副处
|
|
1
|
|
4
|
机关党总支
|
正处
|
1
|
|
|
5
|
后勤党总支
|
正处
|
1
|
|
|
6
|
会计系党总支
|
正处
|
1
|
2
|
|
7
|
财政金融系党总支
|
正处
|
1
|
1
|
|
8
|
工商管理系党总支
|
正处
|
1
|
1
|
|
9
|
信息管理系党总支
|
正处
|
1
|
0
|
|
10
|
外语系党总支
|
正处
|
1
|
0
|
|
11
|
法学与公共管理系党总支
|
正处
|
1
|
0
|
|
12
|
工程管理系党总支
|
正处
|
1
|
0
|
|
合计
|
|
|
41
|
50
|
|
附件二: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科级管理岗位实职干部配备表
类
别
|
序号
|
机 构 名 称
|
正副科
级职数
|
岗 位 名 称
|
党
政
管
理
机
构
|
1
|
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
|
3
|
综合秘书,接待管理,档案管理
|
2
|
党委组织部、党校
|
1
|
干部教育与管理
|
3
|
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
1
|
信息工作与校报编辑
|
4
|
学生工作处(部)、武装部
|
4
|
综合管理,思想政治教育,
学生资助,学生宿舍监管
|
5
|
人事处
|
3
|
师资管理,劳资社保,计生管理
|
6
|
离退休工作处
|
1
|
综合管理
|
7
|
教务处
|
4
|
教(考)务管理,学籍管理,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教材管理
|
8
|
科研处
|
1
|
综合管理
|
9 |
招生就业指导处
|
2
|
综合管理,就业指导
|
10
|
财务处
|
3
|
综合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
|
11
|
审计处
|
1
|
综合管理
|
12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2
|
资产管理,招标采购
|
13
|
保卫处
|
1
|
综合管理
|
14
|
后勤处
|
5
|
综合管理,物业监管,水电管理,
雷锋校区管理,医疗防疫
|
教学
科研
及
辅助
机构
|
1
|
会计系
|
1
|
办公室
|
2
|
财政金融系
|
1
|
办公室
|
3
|
工商管理系
|
1
|
办公室
|
4
|
信息管理系
|
1
|
办公室
|
类 别
|
序号
|
机 构 名 称
|
正副科
级职数
|
岗 位 名 称
|
教
学
科
研
及
辅
助
机
构
|
5
|
外语系
|
1
|
办公室
|
6
|
法学与公共管理系
|
1
|
办公室
|
7
|
工程管理系
|
1
|
办公室
|
8
|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
1
|
办公室
|
9
|
基础课部
|
1
|
办公室
|
10
|
体育课部
|
1
|
办公室
|
11
|
继续教育部、自考办
|
2
|
招生管理,自考管理
|
12
|
公共实验中心
|
2
|
多媒体管理,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管理
|
13 |
图书馆
|
3
|
综合管理,图书采编,流通阅览
|
14
|
学报编辑部
|
1
|
综合管理
|
群
团
组
织
|
1
|
工会
|
1
|
综合管理
|
2
|
团委
|
1
|
综合管理
|
合计
|
|
52
|
|
附件三: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内部机构、群团和基层党组织职责(暂行)
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合署办公)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党委会、院务会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记录及会议纪要等工作;根据党委、行政的指示和授权,负责督查、督办党委、行政有关决议、决定、计划、指示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负责起草学院重要文件和其他重要文稿;
3、负责做好上级有关部门行政发文、各类书面和电话通知的接收、登记、转发、交办等工作。
4、负责接待上级机关及校外单位来访(信)工作,院领导接待日的安排和院长信箱回复。
5、负责全院综合信息的整理、审核、存档等工作,重要校园网络信息内容的审核。
6、负责全院统计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及年鉴、高校基层报表的编报。
7、负责学院综合档案的管理,院级公文的处理,指导院内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统一管理机要文件,做好学院档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院党委、院行政印章和学院介绍信的管理,院属各部门公章刻制、审核与销毁工作;负责各种院级荣誉称号的管理。
9、负责办公通信设施安装和维修的联系,办公用房、设备的统一安排、协调,学院班车的正常运行和院领导的日常用车。
10、负责组织和协调院党委、行政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
11、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部、党校(合署办公)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贯彻执行学院党委、行政的指示、决定。
2、负责与上级组织部门的联系,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和院党委的工作安排,制定并实施组织工作计划。
3、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中层机构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调整、充实干部的建议与方案。
4、负责抓好中层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抓好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5、负责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出总支、支部设置和调整意见,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完善、督促、落实学院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6、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活动开展和党内评优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7、负责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指导基层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做好党员审查、发展和转正工作。
8、负责学院党校日常工作,做好党员、干部、中青年学术和管理骨干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开展党建研究;做好党校校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处理党务方面的信访、接待等工作和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10、负责学院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教授等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工作;配合统战部做好民主党派人才的工作;配合离退休处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工作;做好选拔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
11、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完成学院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部、统战部(合署办公)
主要工作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策和舆论导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学院党委、行政的重大决策及有关精神。
2、制订全院的宣传思想教育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全院的宣传思想教育工作。
3、负责制订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协调学院党委抓好中心组学习,做好全院政治理论学习的指导工作。
4、负责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接待媒体来访,院报的组稿、编辑、审核和出版工作。
5、负责全院新闻信息的整理、审核、发布、存档与学院宣传网页内容更新工作。
6、负责全院宣传环境的整体规划和主要宣传工具的管理与协调。
7、负责对院属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与考核,校园网络信息内容的宏观监控;做好学院教育信息化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全院师生员工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学院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指导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文明单位创建、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
10、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和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协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做好无党派知识分子、知名人士的工作。
11、负责教职工社团组建的审批、管理、指导工作。
12、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合署办公)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规章制度、评估工作标准,并检查、督促、落实。
2、负责学院学风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生管理文件的制订、执行、检查工作,协助各系做好学生管理、教育和年级鉴定、毕业鉴定工作;建立和维护大学生德育网站及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4、负责建立完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和学生奖励机制,组织、检查各系的学生评比和表彰学生先进集体与个人、评审与发放各类奖学金;负责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工作,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处理与学生有关的来信来访;做好学院资助贫困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做好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与管理;协助各系、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违纪、突发事件、学生内部矛盾的处理、调解工作;做好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负责组织制定辅导员考核管理办法,大力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努力实现学生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
7、负责对托管学生宿舍、望舒学生公寓的指导、监督与联系;协调、处理学生工作督导组的相关工作;做好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全院师生国防教育工作,学生军事理论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教学组织工作;新生军训计划的制定和军训组织工作;学生征兵工作政策的制定和学生征兵组织工作;做好预征兵(征兵)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负责全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活动,努力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做好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
11、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察室
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部门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布置,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或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参与学院有关财务管理、基建以及维修项目、大宗物资采购、后勤管理、招生、职称评定、干部任免、人事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全校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惩防体系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负责对全院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反腐倡廉及勤政廉政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院级领导干部、中层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并对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建立并不断完善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
6、负责处理纪检方面的来信来访,及时调查落实信访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按规定严肃查处群众举报的和上级交办的违法违纪案件。
7、负责按规定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部门上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案件查办情况等报表和资料。
8、负责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制度和资料档案;抓好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做好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事处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院师资队伍建设及人才发展规划、人事工作计划、人员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校内人员定编及编制的管理,学院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校内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学院各部门及人员岗位职责的调整和协调工作。
3、负责制定学院年度教职工补充计划和各类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特聘教授岗位设置、评审和聘任工作,学院优秀专家和高层次人才的遴选、推荐和培养工作。
4、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人事和劳动分配方案,全校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劳动工资、津贴及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办理全校教职工的离退休、请假、伤残病故等有关手续;做好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记功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教职工继续教育、技术工人的考工定级、临时聘用人员和待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院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和兼职教授的聘任管理工作;做好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调配、接收和管理,校内转岗分流人员,校内职工培训交流工作。
8、负责按国家规定为全院教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工作,全院教职工的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协助工会看望因病住院的在职教职工;做好学院医改(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全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做好学院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公派出国人员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办理全校教职工出国、出境政审及因私出国、出境审批的有关手续。
11、负责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人事统计报表的编制与上报,全院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12、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离退休工作处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认真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干部职工离退休的方针政策,组织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向离退休干部职工传达上级和学院的有关文件精神。
2、负责抓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的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听取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理解和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3、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职工活动室及活动场地,做好各类活动设施的保管维护工作。
4、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及参观考察活动。
5、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的节假日慰问工作,看望因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职工。
6、负责做好故世离退休干部职工的丧葬工作。
7、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福利费用和物资的发放工作。
8、协助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务处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专业及课程建设,制定学院专业及课程建设规划,会同科研处做好学科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审定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等有关教学基本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验收等管理工作。
4、负责全院实践教学工作,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审定各专业的实习计划,安排和检查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等工作,统筹实习基地建设。
5、负责全院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以及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发放工作。
6、负责制定全院教材建设规划,组织自编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审定、优秀教材的评估等工作;负责全院教材的选用、征订、采购和发放等工作。
7、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负责考点设在学院的所有社会考试的各项工作。
8、负责全院教学组织与管理;负责教师教学违纪处理;负责教师课程教学考核。
9、负责院内外教改课题的立项、申报、评审、组织、管理及教改成果推广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协调学生学术交流活动。
10、负责组织大学生学科竞赛。
11、负责学院学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开展学位授予工作。
12、负责协调、处理教学督导组的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协助人事处做好师资培养、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4、负责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
15、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6、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研处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学科建设规划,拟定重点学科评选与调整意见,组织学科建设、检查和评估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全院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经费年度预算、分配等工作;组织和督促全院各系、各专业研究所科学研究年度计划的实施,定期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负责制订科学研究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科学研究项目成果的申报与管理、统计工作,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
4、负责科研交流与成果转让工作及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与实施。
5、负责抓好学院重点项目(基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7、负责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全院科研机构的管理。
8、负责全院学术活动的组织及全院科学研究、科技资料的归口管理、出版与交流。
9、负责做好学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人事处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专门人才的遴选与培养工作。
10、负责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11.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招生就业指导处
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招生、就业方针、政策,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具体的招生、就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就业宣传和咨询工作,向用人单位提供毕业生资源信息,包括学院专业设置、生源情况等。
3、负责招生录取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确保招生网络安全,完成招生工作;
4、负责毕业生就业计划、就业方案的编制;牵头组织学院与用人单位工作研讨会;负责校企(事业)单位合作或联合办学工作。
5、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及就业推荐表的制作和审查工作,收集就业信息,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好招生、就业网站专栏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6、负责组织好各类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积极为毕业生联系用人单位。
7、代表学院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后的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的信息反馈工作。
8、负责毕业生的派遣,办理毕业生离校的相关手续及有关问题。
9、负责就业市场调研工作,并根据就业市场需求情况提出专业设置建议,做好每年招生与就业工作经验总结。
10、负责生源和就业基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做好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负责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
12、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处
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负责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拟定切实可行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对全院各类经费、资金的计划与管理;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提出资金预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预算。
3、负责学院预算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指导学院各部门预算的执行;督促各部门管好用好资金,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准确、及时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定期向学院各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4、负责筹集和调度资金,保障学院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5、负责做好学院基本建设及工程改造的核算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工程预决算、竣工验收等工作。
6、负责学院校园卡的管理工作,做好校园卡消费资金、各商铺租金、水电费结算工作。
7、负责管理学院收费工作,制定收费管理规定,办理收费项目审批办证手续,监督收费执行情况,严格按照经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做好学院清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统一管理全院各级财会机构和会计人员,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9、贯彻档案管理法规,负责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全院工资、奖金、福利基金的核算、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其他代扣税金、职工住房公积金,代扣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工作。
11、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审计处
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财经、审计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起草制定学院内部审计监督实施意见和其他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学院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预算执行情况、教育资金和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基建修缮工程的预决(结)算、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等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对学院及其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调查,配合组织部做好部门负责人的离任审计。
5、负责监督检查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的执行。
6、负责对审计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规、损害学院经济利益的有关责任人,按照规定向学院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和建议;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涉及案件方面的账务查证工作,为促进学院反腐倡廉建设服务。
7、负责编制审计工作统计报表,确保统计报表质量,按时报表、报盘和报送有关的文件资料,如实反映审计成果。
8、负责做好各类文件,特别是审计案卷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和归档工作;做好审计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交流工作。
9、负责审计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队伍整体素质。
10、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国有资产管理处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招标采购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组织起草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划、计划以及总结报告,提出全校国有资产宏观管理参考意见。
3、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学院的教材、图书、报刊杂志等资产、物资的采购。
4、负责学院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学院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的论证工作。
5、负责处理物资采购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修期内的善后工作;负责全校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和维修计划的制定、经费的申报以及对集中统一维修工作实施日常管理。
6、负责全院“材料、物资设备采购申请单”的初审、参与招标采购全过程和资产采购后验收入账、建立账卡等工作。
7、负责处理采购项目的资金往来结算和债权债务,严格遵守学院的财务制度,及时办理物资采购的报帐、结算。
8、负责对取得营业性收入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并负责相关租金及管理费的收取并上缴学院财务,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报批手续,并实施对投资者的监督管理。
9、负责组织学院的资产清查、资产评估、资产登记、产权界定、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出租、出借、报废、报损等报批手续,闲置资产的调剂,优化学院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
11、负责建立、健全实物财产账册,做好与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等的对账工作,确保全校实物资产账、卡、物三相符。
12、负责全院房改工作和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产籍管理与调配,建立学院房产资料数据,做好学院房改工作领导小组(房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负责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
14、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保卫处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和协调学院安全、保卫、消防等维护稳定工作,做好与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2、负责保安托管的监督、协调工作,对学院社会化运作机构的消防实施监督和指导。
3、负责联系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院内治安秩序、院内交通、校园内室外摆摊设点与违法经营、室外违章搭建等进行综合治理。
4、负责执行户籍管理制度,管理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办理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办理学生户口迁移手续。
5、负责掌握违法违纪重点人口和重点对象的活动情况,并对其进行教育、管理、监控。
6、负责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危险品、现金、票据的保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7、负责协助侦破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协助人事处、学生处作好师生违法违纪的处理和处分工作。
8、负责及时通报社会和学院的治安形势和安全防火情况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9、负责校园综合治理办公室和防火安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后勤处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水电供应,做好用水、用电的计量、收费工作,做好开水房、洗澡堂的监管工作。
2、负责校园环境管理,做好校园环境的美化、绿化和亮化工作,做好对托管单位的监管工作。
3、负责全院学生的饮食供应工作,做好食堂托管的监管工作。
4、负责学院校园内房屋等不动产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维修工作,做好各项维修的申报、立项、质量监管以及各种紧急应急抢修及维修改造工作,参与维修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协助保卫处对校园内室内摆摊设点与违法经营等进行综合治理。
6、负责全院的爱国卫生工作(含校园内菜地、家畜、家禽的处理),全院师生员工医疗保健、门诊、卫生监测、防疫等工作。
7、负责与工商、卫生防疫、水电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处理因水土流失等原因引起的周边关系。
8、负责学院通讯业务的联系及办理,对商业摊点、经营门面、出租资产经营过程进行监管。
9、负责雷锋校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做好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饮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会计系、财政金融系、工商管理系、工程管理系
信息管理系、外语系、法学与公共管理系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按学院整体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规划,负责拟定本系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本系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主持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全面完成本系各项教学任务;提出本系教研室的设置方案,自主聘任教研室负责人,指导教研室开展各项教学工作。
3、负责教学质量检查,贯彻执行学院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本系的教学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教学计划和授课计划考核、检查教师的备课、授课、辅导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
4、负责提出本系教师的进修、培训计划,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各种学术活动,做好新进教师业务能力的培养指导和考核工作,本系教师的选拔、聘任、培养、管理工作和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奖、教学违纪处理等工作。
5、负责本系所属专业课程的实验、课程设计、实习计划的编制、安排、实施等工作,负责实验室的建设,制订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做好实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管工作。
6、负责做好本系学生成绩考核、学籍管理、新生入学、教材选定等工作,做好毕业班的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证书的发放等工作,配合招生就业指导处做好招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工作;做好本系学生的学习、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学生处作好违章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
7、负责制订本系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等科研规划,配合科研处做好本系学术活动的组织及学术项目、成果的申报、审核等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9、负责做好本系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础课部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按学院整体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规划,负责拟定本部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本部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主持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全面完成本部各项教学任务;提出本部教研室的设置方案,自主聘任教研室负责人,指导教研室开展各项教学工作。
3、贯彻执行学院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本部的教学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教学计划和授课计划考核、检查教师的备课、授课、辅导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
4、负责提出本部教师的进修、培训计划,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各种学术活动,做好新进教师业务能力的培养指导和考核工作,本部教师的选拔、聘任、培养、管理工作和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奖、教学违纪处理等。
5、负责制订本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等科研规划,配合科研处做好本部学术活动的组织及学术项目、成果的申报、审核等管理工作。
6、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工作,做好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做好本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8、负责做好本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按学院整体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规划,负责拟定本部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本部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主持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全面完成本部各项教学任务;提出本部教研室的设置方案,自主聘任教研室负责人,指导教研室开展各项教学工作。
3、贯彻执行学院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本部的教学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教学计划和授课计划考核、检查教师的备课、授课、辅导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
4、负责提出本部教师的进修、培训计划,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各种学术活动,做好新进教师业务能力的培养指导和考核工作,本部教师的选拔、聘任、培养、管理工作和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奖、教学违纪处理等。
5、负责制订本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等科研规划,配合科研处做好本部学术活动的组织及学术项目、成果的申报、审核等管理工作。
6、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高校德育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协助宣传统战部做好全校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工作。
7、负责做好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本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8、负责做好本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体育课部
工作职责:
1、负责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按学院整体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规划,负责拟定本部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本部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主持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全面完成本部各项教学任务;提出本部教研室的设置方案,自主聘任教研室负责人,指导教研室开展各项教学工作。
3、贯彻执行学院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本部的教学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教学计划和授课计划考核、检查教师的备课、授课、辅导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
4、负责提出本部教师的进修、培训计划,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各种学术活动,做好新进教师业务能力的培养指导和考核工作,本部教师的选拔、聘任、培养、管理工作和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奖、教学违纪处理等。
5、负责制订本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等科研规划,配合科研处做好本部学术活动的组织及学术项目、成果的申报、审核等管理工作。
6、负责本部所属其他办公、教学设备和体育场(馆)的具体管理和运作。提出教学硬软件设施及体育设备的购置、维修计划。
7、负责全院学生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学院学生各种体育竞赛参赛组织工作,协助工会搞好教职工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
8、负责全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组织和数据整理、上报工作。
9、做好本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0、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继续教育部、自考办(合署办公)
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学院总体规划,负责拟订继续教育发展规划。
2、负责制定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具体实施。
3、负责成人教育新增专业、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申报工作。
4、负责制定成人教育专业培养方案及学期教学实施方案,组织日常教学工作。
5、负责函授站、自考助学点的设立、撤销及管理工作。
6、负责对函授站、自考助学点的教学活动进行检查与指导。
7、负责继续教育学生教材的采购、发放工作。
8、负责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学费的收取并上缴学院财务。
9、负责制定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招生计划并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
10、负责成人教育新生的录取、注册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的制作和发放工作工作。
12、负责自考考生的考籍注册、课程报考及毕业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13、负责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
14、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国际交流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外事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配合安全部门做好外事工作相关的安全保卫保密和外事纪律工作,妥善处理涉外突发事件。
2、负责制订学院外事工作及留学生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3、负责外事工作对外宣传,扩大学院的国际知名度。
4、负责安排接待来校访问的外宾,与外国(境外)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和国际性组织的合作办学及学术交流(包括对外联络、合作意向和合作协议书的起草以及合作协议的实施等)。
5、负责各类公派人员出国前的行前教育、经费审核、制装费审批及各类公派人员回国后总结及财务报销审核工作;会同人事处负责各类公派出国人员相关的国外管理工作,并会签审批因公护照转因私护照、延长申请、豁免回国服务等事宜。
6、负责来院工作的长期、短期专家和外籍教师的遴选、聘请、接待、办理外籍教师在华的居留证、外国专家证等来华工作的有关手续,拟定聘任合同、教学安排、工资发放、各项费用支出管理及日常生活管理工作。
7、负责做好师生国际学术交流工作,做好学院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9、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共实验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技术的方针政策,制定学院教育技术发展规划,宣传、推广现代教育技术,组织指导全院的教育技术工作。
2、负责开展现代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组织、实施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研究;组织全院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申报、立项、验收;管理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经费;组织评选、推荐本校教师制作的优秀电子音像教材和教育技术研究成果。
3、负责编制声像教材、多媒体教学课件,与各系部、教研室联合编制声像教材和多媒体教学课件;为教师制作多媒体课件提供帮助。
4、负责学院声像、多媒体课件素材库的建设工作。引进、收集、整理、管理、交流、提供用于教学的各种电子音像素材;建设网上教学资源库。
5、负责教育技术经费的合理使用,编列学院教育技术设备的更新和购置计划,研究和引进教育技术新设备、新手段,和设备部门一起做好教育技术设备的订购、安装、验收工作。
6、负责制定校园网、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升级方案;负责管理、维护校园网和办公自动化,保证校园网骨干线路、中心机房及各分中心机房的正常运行。
7、负责管理院内网上教育资源,负责学院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院内各部门网页内容的审核上网以及学院网上新闻的发布等工作。
8、负责督促及协助各部门做好网上重要数据库的安全运行,协助做好校园网上各应用系统(如办公系统)的运行维护。
9、负责管理、维护全院公共多媒体教室、公共语言实验室等教育技术设施设备。指导、培训、督促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正确使用、维护、保管教育技术设备。
10、负责计算机机房的管理、维护,为计算机公共课的实验教学提供条件。
11、负责对全院教师、管理人员进行教育技术、教育信息化的培训。
12、负责全院教学、科研和各种大型活动的录像拍摄、资料收集工作,协助学院档案管理部门做好院级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建档、保管工作。
13、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图书馆
主要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图书馆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国内外科学文献,其中包括印刷型和非图书资料,形成具有本院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类编目和管理。
3、负责统筹、协调全院的图书资料工作,依据学院年度预算,负责书刊资料经费的合理使用。
4. 负责开展学术研究,加强图书馆学、信息学和数字图书馆建设的研究,逐步实现图书馆管理和服务手段的现代化,加快图书馆的改革与发展。
5. 根据教学、科研和课外阅读的需要,开展书刊资料的流通阅览,并对读者提供辅导等各种形式的服务工作。
6. 负责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做好设备维护、信息技术、资源管理以及人员培训工作。
7. 负责馆藏图书、报刊资料的管理,保证报刊的定期装订。
8. 负责执行图书借阅、报刊阅览室开放时间,方便师生员工借书和阅览。
9.负责文献资料的对外服务和交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积极开展馆际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图书情报委员会
10、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报编辑部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宣传纪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学报为人民、为社会主义服务和社会效益第一的办刊原则,突出学报财经特色,发挥学报的窗口作用、桥梁作用、宣传作用。
2、负责制定学报编辑出版计划及年度选题、组稿计划,不断拓宽稿源,追踪财经学科前沿发展动态,服务学院学科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意扶植青年学者。
3、负责稿件的登记、审阅、编改、校对管理工作,坚持质量第一、择优发表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双向盲评制和编排规范,不断提高学报学术质量和编辑、排版质量,有效防范学术不端行为。
4、负责学报印刷管理及期刊征订、缴送、赠送和交换工作,提高学报社会影响。
5、负责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文摘刊物的工作联系,收集学报刊发论文在相关文摘刊物的转载、收录情况,加强与作者、读者的信息反馈、沟通,定期进行刊物学术质量、编辑质量、排版质量和印刷质量评估,保护学报和作者著作权。
6、负责学报网页(校园网、中国知网)内容的充实、更新及学报网页安全维护。
7、负责与学报编委、审稿人的联系、沟通,做好日常报表与来函处理,参加国内外财经学术会议和期刊行业会议,及时整理、归档各类文件、稿件和交流刊物等。
8、负责学报编辑部的经费开支管理。
9、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学评建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
1、分析、研究国家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其他专项评估的政策、文件,负责拟定学院教学工作各专项评估办法及指标体系。
2、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教学工作水平的要求,负责制订和实施学院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组织学院迎接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教育教学评估与检查工作。
4、负责指导和实施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有关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文件、评估支撑材料、背景材料等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制订学院的办学水平、教学质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校系两级教学管理等各类评估的目标、任务和方案,研究制订并不断完善各级各类评估实施细则、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程序等相关文件。
6、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络与评估有关的工作,建立学院内部的评估专家库和向上级机关推荐学院的评估专家。
7、负责组织编写评估报告,反馈评估结果,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8、协助教务处建立健全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9、负责组织人员对教学质量状况进行综合或者专题调研,与各部门沟通、了解、掌握教学工作水平情况,向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部门反馈相关意见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10、负责组织培训各部门的评估人员,开展自评自测等评估活动和评估试点推广工作;履行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职责,对学院主要教学工作和项目进行终期检查、评估。
11、负责学院内外各类评估信息的采集与整理,编辑出版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评估工作简报》。
12、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各项迎评工作和组织做好学院的综合统计工作。
13、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建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完善学院基本建设、能源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当好学院基本建设工作决策的参谋。
2、根据学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规和标准,主持制定学院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和学院基建规模方案。
3、根据学院发展各阶段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等方面的需要,拟订和执行年度及各项目的建设和大型维修改造计划,组织基建和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的设计及其经济、技术和社会可行性论证。
4、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依规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报建、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负责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的检查与监督,工程耗材与实物工程量的核实,工程预决算的初步审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等工作,参与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的建设及有关基建设备的采购工作。
6、负责编制基建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报送院领导和财务,加强管理,按工程进度把好拨付款和备料款的第一关,保证学院各基建项目经费合理使用,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7、负责对基本建设立项、报建、设计、施工图纸、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审计等文件资料的整理、建档、移交和归档工作。
8、负责协调和处理基建期间因水土流失等原因引起的周边关系。
9、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 会
主要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
2、协助党委和行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与学院行政的联系,参与学院行政重要方针政策及评先评优、工资晋升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支持学院行政的工作,维护行政的指挥权威。
3、负责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任务,做好每年“两代会”的组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负责督促落实经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的院务公开工作方案,定期向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院务公开工作情况;了解收集教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5、负责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加强女工委员会工作、工会财务经审工作,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6、按照教代会实施细则规定,履行教代会常设工作机构职责,做好教代会的各项工作。
7、 负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其他活动,组织教职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8、负责做好在职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做好教职工的住院慰问、故世教职工的丧事处理、协助故世教职工家属联系殡仪馆等工作。
9、负责做好教职工纠纷的调解工作。
10、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1、完成院领导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团 委
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团委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和实施学年(期)团的工作计划。
2、负责定期召开团委会、各级团干部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决定团内重大问题,布置检查团的日常工作等。
3、负责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团组织工作和团员思想动态,及时总结经验,反映情况,为党委和上级团委决策提供依据,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4、负责组织开展科技、文化、学术等校园文化活动,做好大学生艺术团的管理工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5、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培养团员青年的实践能力,增强服务和奉献意识,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
6、负责健全和规范学院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团内的先进表彰和违纪团员组织处理及教育转化工作。
7、负责学生社团组织的登记、注册、管理等工作,以及学院的广播站、共青团、学生会宣传园地等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8、负责领导和帮助各分团委独立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加强对青年教工团组织日常工作的指导,开展适合青年教工特点的团的各种活动。
9、负责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10、负责团的组织建设,抓好专兼职团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强团的骨干队伍建设,协助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发现、培养、考察及推荐工作,切实关心基层共青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
11、负责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校友会秘书处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校友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校友会工作网络和校友会工作制度。
3、负责与各地校友保持联络,做好校友与母校间的联系和交流工作,处理校友往来信函。
4、负责协调校友捐赠资金的接收与管理。
5、协助和指导各地校友分会建立校友组织并开展工作。
6、负责校友会会刊的编印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7、负责校友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
8、负责协调院内有关单位做好校友回访母校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机关党总支、后勤党总支
主要工作职责:
1、党总支对本总支所属部门的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保障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定在本总支所属部门的贯彻执行。
2、根据院党委所下达的任务,制定总支工作的年度和学期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3、负责组织本总支所属部门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了解思想政治动态,培养骨干,表扬先进,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抓好“三会一课”,定期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安排好党员的组织生活,教育党员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抓好党的纪检监察工作。
5、负责抓好总支委员会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6、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7、负责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8、负责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和要求,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份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发展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9、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负责抓好本总支所属部门的统战对象及知识分子的工作,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教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10、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促进本总支所属部门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1、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系党总支职责
系党总支的主要职责是:
1、党总支对本系全局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保障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定在本系的贯彻执行。
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系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系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根据院党委所下达的任务,负责制定总支工作的年度和学期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4、负责组织本部门师生员工学习政治理论,了解思想政治动态,培养骨干,表扬先进,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优化师生的精神风貌。
5、负责抓好“三会一课”,定期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安排好党员的组织生活,教育党员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负责抓好系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7、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8、负责对本系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9、负责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和要求,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份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发展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0、负责抓好本系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会同系行政领导一起,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以及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
11、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抓好本总支的统战对象及知识分子的工作,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教职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12、负责系学生工作,定期对学生的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助教育,做好“三育人”工作。
13、负责领导本系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统战工作。
14、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