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供稿人:党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刘天浩  2013/05/29  点击次数:  

各党总支、支部:

       为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及党建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绩和贡献,学院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总支(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先进党总支(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学院所有党总支、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全体教职工正式党员与学生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从事党务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学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以及党务部门工作人员。
全院共评选2个先进党总支、6个先进教工党支部、3个先进学生党支部;评选84名优秀共产党员、2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总支(支部)评选条件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在创先争优活动和各项工作中做到“五个好”,成绩突出: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能够推动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有较高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能够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别是有高素质的党组织带头人。
       2.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较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学院改革和发展大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评选期内(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党总支(支部)中的党员没有受到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且党员受到各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比例不超过10%(含10%)。
       3.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内基层民主稳步推进,工作运行顺畅有序。支委会健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号召力和凝聚力;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求真务实,作风正派;党总支(支部)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运行顺畅有效。
       4.工作业绩好。本部门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得益彰,能有效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5.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群众拥护,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在创先争优活动和各项工作中做到“五带头”,成绩突出: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所在部门的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群众贴心人。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期内(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没有受到过学院各职能部门违纪通报及以上处分,无赌博行为,无旷工现象,病、事假累积不超过15天。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2.党性强,熟悉本部门的党建工作。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能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3.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实际,紧密围绕学院发展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充分发挥本部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把党员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
      4.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积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评选期内(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没有受到过学院各职能部门违纪通报及以上处分,无赌博行为,无旷工现象,病、事假累积不超过15天。
      三、评选办法
       1.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推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2.每个教工党支部可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根据 2013年上半年党支部分类定级结果,各教工党支部均按本支部党员总数15%的比例(四舍五入)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学生党支部按每个支部1人推荐优秀学生党员。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 
       3.在各党总支、支部民主推荐基础上,学院党委将通过考察、评审、研究、公示等程序确定表彰对象,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及奖金,并从中推选出特别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到上级党组织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要把评选推荐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措施,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
       2.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等一线岗位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应重叠。
       3.推荐对象应填写推荐审批表(附件2、3、4)一式两份,并附推荐对象的详细事迹材料(一般2000字左右)。所有材料以A4纸张双面打印,并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4.各项材料应于2013年6月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逾期未报材料,视为弃权;上报的推荐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名额作废不另行补报)。
      注:
机关后勤党支部所属部门如下:
机关第一党支部(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保卫处)
机关第二党支部(工会、组织部、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离退休工作处)
机关第三党支部(教务处、公共实验中心、教学评建办、国际交流中心)
机关第四党支部(图书馆、科研处、学报编辑部、继续教育部)
机关第五党支部(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指导处、校友会秘书处)
后勤第一党支部(后勤处、基建办)
后勤第二党支部(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附件:
1.2013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2013年度先进党总支(支部)申报审批表
3.201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2013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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