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院组通﹝2017﹞30号
校属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对象识别不准和脱贫把关不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湘扶发[2017]23号)文件精神,经过全面摸底排查,按照“应进尽进、应出尽出”的原则,目前溆浦县已重新确认了双井镇伍家湾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43户471人(根据工作实际,有可能还要增加)。根据《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湘扶发〔2017〕1 号)的要求,对每个贫困户必须结对帮扶全覆盖,落实结对帮扶责任。经学校研究,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帮扶对象的确定
根据省委《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的要求,对每个贫困户必须结对帮扶全覆盖,落实结对帮扶责任,每个结对帮扶干部帮扶对象最多不超过5户的要求,按照每位校领导、各职能处室和二级学院都有帮扶对象,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结对帮扶责任人,同时结合各部门和二级学院教职工人数多少的情况和帮扶对象相对集中的原则对溆浦县新确定的伍家湾村贫困人口的结对帮扶情况进行重新安排,其中校领导每人负责1户,各职能处室负责2—4户,各二级学院负责4-8户。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具体的结对帮扶安排和贫困户的情况,党委组织部将通过办公邮件发给部门和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结对帮扶的具体要求
1.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的通知》(湘扶发[2017]1号)文件精神,必须切实解决帮扶不实的问题,如“走读”、挂 虚名、帮扶工作流于形式等,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对原来存在的以单纯走访慰问代替帮扶等问题进行整改,提高帮扶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千篇一律。各帮扶责任人必须熟悉帮扶对象家中情况,多和帮扶对象拉家常,多沟通交流,彼此熟悉,分析致贫原因,结合贫困户发展需求,扎实有效开展帮扶工作,帮助他们脱贫增收。同时要详细记录好帮扶措施及过程,填好扶贫手册等。省委将通过暗访、调研和采取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帮扶责任人和帮扶对象采取电话或现场询问的方式,来核对相关信息。如信息不对称或者信息有差错,不但该贫困户不能脱贫验收,学校驻村帮扶工作的整体评价也将受到影响。
2.考虑到结对帮扶的实际情况,帮扶责任人入户时不建议给现金,可通过平时购买农户家中农产品,或通过多种途径鼓励农户生产、发展产业等。
3.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的每次帮扶活动一定要留下记录,并通过各种形式(办公邮件、电话、微信等)及时反馈给扶贫工作队陈勇,由扶贫工作队统一建台账。
三、结合“情牵脱贫攻坚”主题实践活动做好暑期结对帮扶工作
根据省扶贫办和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7月16日至8月1日,学校将组成师生调研队在溆浦县开展为期15天的“情牵脱贫攻坚”主题实践活动(具体方案见学校文件),全体校领导将分三批(每批五天)在溆浦县指导实践调研并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各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情牵脱贫攻坚”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利用暑期和新确定的帮扶对象尽快见面取得联系,了解贫困户的基本情况,相互留下联系方式并制定具体的帮扶方案。各帮扶责任人要利用分管或者联系校领导在伍家湾村开展调研和结对帮扶工作一同进行结对帮扶工作。
四、考核和责任追究
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开展结对帮扶的情况将作为部门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工作。凡因结对帮扶工作不力,给学校整体的扶贫工作带来不利影响的,将追究相关帮扶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