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和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党校决定举办2022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引导参训对象牢记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始终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勇毅前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培训对象
1.已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经党委组织部(党校)审定符合学员报名资格的教职工和学生。
2.截止2022年4月1日,预备期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预备党员。
三、培训时间
本期培训学习时间为2022年5月9日至5月19日。
四、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采用网络教育培训与线下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
五、培训安排
1.本期培训的网络教育培训部分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组织实施,参训学员登录大学生网络党校培训平台(www.uucps.edu.cn)进行实名注册(见附件1),注册后使用学习卡(见附件2、3)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还可下载大学生网络党校的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见附件4)随时登录学习,亦可关注“大学生网络党校”微信公众号了解各类资讯信息。网络教育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主题研讨、撰写思想汇报(研修心得)、在线考试等四个环节(见附件5、6)。
2.本期培训的线下实践活动部分按照《中共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委员会党校关于2022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湖财党校发〔2022〕1号)附件7、附件12的要求执行。
六、相关要求
1.所有参训学员请于2022年5月8日前按照《大学生网络党校培训平台操作流程》(附件1),使用学习卡分配表(附件2、3)上的对应卡号完成登录和注册工作。
2.党校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考核工作,组织参训学员线上集中学习、主持开展讨论交流,指导学员个人自学和撰写思想汇报(研修心得),并对学员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学员综合评价包括:(1)学生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完成24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教职工党员发展对象完成32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2)在“我的学习-交流研讨”开展班级主题研讨至少发帖2条;(3)学生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在“我的学习-撰写思想汇报”一栏,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争做时代先锋”主题,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思想汇报。教职工党员发展对象在“我的学习-撰写研修心得”一栏,围绕“如何在工作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主题,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研修心得;(4)在“我的学习-在线考试”参加考试;(5)完成线下实践活动。
3.为体现培训的严肃性,参加培训的学员结业证仅在培训年度内统一发放,如有错误请务必于当期培训年度内解决,请参训学员妥善保管自己的结业证书。
附件:
附件1:大学生网络党校培训平台学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2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网络培训学习卡分配表.xls
附件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2上半年预备党员网络培训学习卡分配表.xls
附件4:学习公社app操作手册.docx
附件5: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2上半年大学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网络培训教学计划.doc
附件6: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2上半年高校教职工党员发展与党性修养提升网络培训教学计划.doc
党校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