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上半年党校
优秀学员、优秀干部和优秀考勤员的通知
各分党校(二级学院党组织):
为号召学校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向优秀学员看齐,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党校学员考核评优方案》(湘财院组通〔2019〕15号)(附件1),现将2021年上半年党校优秀学员、优秀干部和优秀考勤员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优内容及范围
1.优秀学员:培训班全体学员
2.优秀干部:培训班全体学生干部
3.优秀考勤员:培训班全体考勤员(仅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二、评优程序
1.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经学生党支部推荐,由分党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在此基础上酝酿讨论确定报送。
2.审核。学校党校对分党校(二级学院党组织)报送的评选对象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优秀学员”“优秀干部”“优秀考勤员”,并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为确保评优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分党校(二级学院党组织)结合本学院评优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加强指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评优推荐工作。
2.评选推荐比例要求。本次评选的“优秀学员”人数不超过参训学员人数的10%;“优秀干部”不超过培训班学生干部人数的15%;“优秀考勤员”不超过培训班考勤员人数的20%,同一人选不重复参评。(干部名单见附件2)
3.推荐材料报送要求。请分党校(二级学院党组织)于2021年5月31日下午17:00前将《2021年上半年党校优秀学员、优秀干部和优秀考勤员评选推荐名单》(附件3)报送党委组织部,纸质版由分党校(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邓巍伟OA邮箱。
附件: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党校学员考核评优方案.doc
附件2:2021年上半年党校培训班干部名单.xlsx
附件3:2021年上半年党校优秀学员、优秀干部和优秀考勤员评选推荐名单.xlsx
党校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