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性质、目的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是党组织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员入党前进行培养、教育的必备环节。目的在于帮助和促进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素质。同时,促进广大学生更加自觉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培养更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壮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骨干队伍。
二、考勤要求
1、每次上课,学员应提前30分钟入场并按指定区域就坐。在指定区域,按照培训学号自左向右依次就座。缺勤学员的座位空出待查。
2、进入课堂后学员必须关闭手机;学员除携带规定的教材、资料、笔记本外,不得带与党课无关的书籍资料进教室;不得吸烟、不得会客,不得讲小话,不得吃零食,不得做与党课学习无关的事(如听MP3、接听电话、发短信息、打电子游戏等)。凡有以上违纪行为者都将受到批评并记录在案,作为今后发展党员时的参考依据。
3、上课时,学员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专心听讲,认真作笔记。凡受到授课老师或考勤工作人员点名批评一次或迟到、早退一次在五分钟以上者,考核成绩减10分;以上情况累计两次者,考核成绩减20分;累计三次及以上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无故旷课一次,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4、学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课,要事先请假,请假条须经所在系(部门)党组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报党校备案。集中学习请假两次课以上者(含两次)不得参加结业考试。(遇考试者须附带考试通知单复印件)
5、凡请人代替上课、代替考试、或考试舞弊的学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党校学籍,且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党校培训,各单位应重新考察,一年后确有进步的才能重新推荐进党校学习。
6、各培训班的班长和组长协助党校考勤和维持课堂纪律。各班长和组长应佩带醒目标识坐在靠近通道的位置。学员必须携带本人的一卡通或身份证备查。
7、党校将根据各班考勤和纪律情况评选出“优秀班级”;根据各班班长、组长的工作表现,评选出“培训班优秀干部”;根据学员的学习情况,评选出“优秀学员”。
三、成绩考核
1、统一到机房参加结业考试(考试通知中有具体安排,届时通知将下发系部,并在宣传橱窗中贴出)
2、成绩考核分为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考试成绩按结业考试卷面实际成绩计算;平时成绩包括作业成绩,分组讨论、上课表现、有意义的活动及平时表现等。
3、成绩评定。总评成绩为100分制,按照平时成绩30%和考试成绩70%综合评定。平时成绩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及格:凡受到授课老师或考勤工作人员点名批评累计三次及以上者;无故旷课一次者;集中学习请假两次课以上者(含两次);作业缺交或不及格或相互抄袭(抄者和被抄者的作业均视为不及格)或大量抄书;两次以上(含两次)未参加党校组织的其他活动;弄虚作假或考试舞弊;因违纪行为受到组织书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平时成绩不及格的学员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四、结业证发放
1、凡考核成绩及格以上者,准予结业,发放结业证书。
2、缓发结业证:凡因事假、病假不能参加结业考试,凭有系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的缓考申请书,到党校备案,待下一期参加考试,成绩及格后发证。
中共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