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我院公章的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印章名称及管理
中国共产党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会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印章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指定专人管理。
二 、印章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
1、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本院教职工和学生的有关证件、各种证明、需加盖印章的各种文件、公函等常规公文。各种需加盖印章的统计报表、申请表等。
2、使用程序
各种需要加盖公章的材料,须经主管领导或院主办人员认可后,方允许加盖公章。
3、印章管理及使用
指定政治思想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坚守工作岗位的同志专人保管印章。要慎用慎锁,妥善保管。用印要清晰端正,位置正确。
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用印程序。公章只限在院内使用,不作合同、协议、担保等事宜。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