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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德优秀先进事迹、师德警示教育 学习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31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实施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通过四史学习、典型引领、案例警示深入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二)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

(三)师德警示教育(一)——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四)《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

二、学习方式

可采取单位集中学习和分组讨论相结合、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要有领学、交流、研讨等环节。 

三、学习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好师德专题教育学习活动,使教职工深入学习了解各项学习资料主要内容。本次学习要做到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工全覆盖。对因故不能参加专题学习的教职工,要及时采取有效形式进行补学。

(二)每位教职工要认真参加此次专题学习,明确责任和义务,知晓“底线”和“红线”,把师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中切实践行,争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和师生服务的贴心人。

(三)各学院对于此次专题教育学习活动,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活动结束后,形成文字材料,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专题学习情况(纸质和电子版)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同时,注重宣传学习成果和师德典型事迹,营造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

人:李  

办公电话:88811066

电子邮箱:723744241@qq.com

 

附件:1.《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

3.师德警示教育(一)——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

 

关于开展师德优秀先进事迹、师德警示教育学习的通知.doc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doc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pdf

师德警示教育(一)——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pdf

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pdf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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