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院属各部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与奖励管理办法》(院发【2010】21号)文件精神,经各班民主推荐,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报学校审批,2015级会计三班等7个班级获得“先进班级标兵”荣誉称号,2015会计十班等22个班级获得“先进班级”荣誉称号,2015级会计一班等6个班级获得班级文明卫生奖,2015级金融四班获得特殊贡献奖,1栋401室等4间学生寝室获得“五好寝室”荣誉称号,9栋208室等11间学生寝室获得“优秀寝室”荣誉称号,曾顺利等499名学生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王慧莹等512名学生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贵爱玲等6名学生获得“学习标兵”荣誉称号,宁青等6名学生获得“道德风尚奖”,戴淼等33名学生获得“学习创新奖”,周哲贤等19名学生获得“文体比赛优秀奖”。经研究,决定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获奖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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