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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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级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丁洁 2024-12-14  点击次数: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财校发[2023]96)及学校《关于2024级新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组织机构

()转专业领导小组

长:尹向飞

副组长:吕胜祥

员:赖小红 袁月定   丁德琼  王雨溪 莫晓云

许友军

联络人:赖小红

: 负责本院2024学生转专业工作,制定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接受学生咨询与申请;组织转专业考核以及提交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转专业办公室设主校区办公楼805室。

()转专业监察小组

长:王萱

员:吴雅芳 周真   各专业学生各1

:负责监督学院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生有关转专业的申诉,向转专业领导小组提出或反馈转专业过程中的各种意见或建议等工作。

二、转专业基本条件

()转入我院学生基本条件

1.金融数学、经济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有极大兴趣或有相关专业专长,符合学生自身职业规划;

2.思想品德好,在转专业录取前未受过任何处分;

3.本人高考类别与申请转入的专业高考类别相同,具体要求如下:

(1)金融数学专业、经济统计学专业:历史类不可转入;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历史类不可转入,转入高考选科必须是物理+化学。

()转出我院学生基本条件

1.对金融数学、经济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无任何兴趣;

2.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适合转出的学生。

()属于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含转入我院或转出我院)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如专升本、职高对口、楚怡工匠计划类、中外合作办学类、体育类等);

2.按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3.从外校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5.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

6.在校期间已成功转专业一次的学生;

7.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三、转专业工作原则

()控制比例原则

各专业(大类)转出的学生人数(含已转会计学ACCA等专业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大类)在籍总学生人数的15%

()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集中办理原则

1.拟转入我院的学生申请

转出学院对《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签字同意后,由转出学院教务办将申请表于20241216日前交主校区办公楼805室赖老师处。

2.拟转出我院学生申请

拟转出我院的学生以班为单位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班级辅导员于20241216日前将申请表交主校区办公楼805室赖老师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同意,院长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交转入学院教务办。

3.无论拟转入还是拟转出我院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学院将所有转专业的学生申请表收集完毕后,召开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根据讨论结果,一次性集中签署意见,不进行个别审批。






4.拟转入我院的学生提交申请表后,加入下列QQ(拟申请转出数学与统计学院的学生不要加入),并随时关注该群有关转专业的通知(本群只用作通知拟申请转入我院学生的转专业相关事项,不得用于交流其他任何事项)


四、转专业的考核办法

()考核依据

拟转入我院专业学生不再进行相关科目考试。转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根据高考总成绩(50%)、高考英语成绩(15%)、高考数学成绩(15%)及面试成绩(20%)等项目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高考总成绩/参加高考省一本线)*100*50%+高考英语成绩*15%+高考数学成绩*15%+面试成绩*20%

()排名方法

按综合考核成绩分专业从高到底排序,择优录取。

()拟转出我院学生的申请审核

拟转出我院的学生申请,经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由院长签署意见。

五、转专业工作流程

()20241212日前:将《数学与统计学院2024级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提交教务处并在数学与统计学院官网发布。

() 20241212日至1216日:拟转专业学生以班为单位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并将申请表提交给所在班辅导员,辅导员将所带班的转专业申请表收齐后提交给所在学院教务办。

()20241217-1218日:学院集中审核拟转入和拟转出学生的申请。对拟转出学生申请,如审核未通过,则通知带班辅导员(如审核通过,不另行通知);对拟转入学生的申请审核结果,汇总填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公示表》(附件3),并提交教务处备案且公示。

()20241227日前:对拟转入我院学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待定,请拟转入我院的学生随时关注我院官网或上述QQ群信息,学院不会逐个通知。学院将考核结果汇总填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公示表》(附件4)并提交教务处审核。待教务处将审核结果返回学院后,将教务处的审核结果在办公系统及数学与统计学院官网公示七天。

()2025110日前:教务处将学院公示无异后的结果报送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对学校审定后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集中办理转专业手续并通知学生所属转出学院和接收学院,并由转出学院通知学生签署《转专业承诺书》(附件7)和下学期开学到转入学院报到事宜。

六、转专业控制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年级

现有在籍学生人数

班级数

转入控制人数

转出控制人数

备注

1

金融数学

2024

86

2

14

10

(1)转入控制数:转入学生后,按每班最多50人编班计算;(2)转出控制数:86*0.15-3=10(已转出3)

2

经济统计学

2024

86

2

14

10

(1)转入控制数:转入学生后,按每班最多50人编班计算;(2)转出控制数:86*0.15-3=10(已转出3)

3

数学与应用数学

2024

85

2

15

12

(1)转入控制数:转入学生后,按每班最多50人编班计算;(2)转出控制数:85*0.15-1=12(已转出1)

合计



257

6

43

32


注:(1)表中转出控制数按该各专业(大类)在籍学生总数的15%计算所得(已扣减转会计学ACCA等专业的人数)(2)转入控制数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及实际办学条件而定;(3)转入及转出控制数为我院所能接受的最大转入转出人数,并非实际转入转出人数,实际转入转出人数需根据拟转入转出学生综合考核情况,经我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并经学校最后审核批准。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5: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高考类别要求

附件7:转专业承诺书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1213


附件1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入学

时间


学号


所在班级


联系电话


转出

学院


拟转出

专业


申请转入学院


申请转入专业




申请人:

 

转出

学院

意见



院长签字: (公章)

 

转入

学院

审核


审核人签字: (公章)

 

承诺书

本人已充分了解转专业相关政策,听取了学院的专业发展指导意见,对自己转专业意愿作了可行性论证,且本人监护人知晓并同意,承诺遵守学校转专业政策与实施方案所做明确规定。

承诺人:

 














附件5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高考类别要求


学院

专业

转专业条件

财政金融学院

保险学

不受限制

财政金融学院

财政学(厚生班)

转出不受限制,转入受招生计划数限制,不可超出计划数

财政金融学院

财政学类

(含财政学、税收学)

不受限制

财政金融学院

金融科技

历史类不可转入

财政金融学院

金融学

不受限制

财政金融学院

投资学

不受限制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

不受限制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劳动与社会保障

不受限制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不受限制

工程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含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历史类不可转入

工程管理学院

土地资源管理

不受限制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不受限制

工商管理学院

供应链管理

不受限制

工商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不受限制

工商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中职商贸类)

不可转专业

工商管理学院

物流管理

不受限制

会计学院

财务管理

不受限制

会计学院

财务管理(厚生班)

转出不受限制,转入受招生计划数限制,不可超出计划数

会计学院

会计学

不受限制

会计学院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不可转出,转入受招生计划数限制,不可超出计划数

会计学院

会计学(中职财会类)

不可转专业

会计学院

审计学

不受限制

经济地理学院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转出不受限制,转入高考选科+地理

经济地理学院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转出不受限制,转入高考选科+地理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不受限制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厚生班)

转出不受限制,转入受招生计划数限制,不可超出计划数

经济学院

国际商务

不受限制

经济学院

经济学

不受限制

经济学院

商务经济学

不受限制

人文与艺术学院

汉语言文学

不受限制

人文与艺术学院

旅游管理

不受限制

人文与艺术学院

旅游管理(中职旅游类)

不可转专业

人文与艺术学院

网络与新媒体

不受限制

人文与艺术学院

文化产业管理

不受限制

数学与统计学院

金融数学

历史类不可转入

数学与统计学院

经济统计学

历史类不可转入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历史类不可转入,转入高考选科必须是物理+化学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不受限制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历史类不可转入,转入高考选科必须是物理+化学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历史类不可转入,转入高考选科必须是物理+化学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中职计算机类)

不可转专业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人工智能

历史类不可转入,转入高考选科必须是物理+化学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历史类不可转入,转入高考选科必须是物理+化学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厚生班)

转出不受限制,转入受招生计划数限制,,不可超出计划数,同时历史类不可转入,转入高考选科必须是物理+化学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历史类不可转入

工商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不受限制

外国语学院

日语

转出不受限制,转入受语种限制(日语)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社会工作

不受限制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转出不受限制,转入高考选科+政治

体育学院

体育经济与管理

不受限制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类

(含英语、翻译、商务英语)

转出不受限制,转入受语种限制(英语)

体育学院

休闲体育(体育类)

不可转专业

**学院

**专业(楚怡工匠计划)

不可转专业




















附件7

转专业承诺书

本人姓名 ,系 班级学生,学号 ,本人在2024年度集中转专业中,申请从 专业转入 专业,现已通过该转专业考核,经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转入 专业学习。

申请转专业前,我充分了解了转专业相关政策,听取了学院的专业发展指导意见,对自己转专业意愿作了可行性论证,同时我已告之本人监护人并与之达成一致意见。

本人承诺:本人确定转入 专业学习,本人监护人知晓并同意,不再更改,且保证能跟上正常教学进度,顺利完成新专业学业。



承诺人:

2024




(此承诺书一式2份,教务处、学生各留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