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
首页: 首页 > 教学工作 > 人才培养方案 > 正文

关于修订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9日 00:00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下学年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现就组织修订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

1.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关于制定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维持人才培养的相对稳定的需要,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在2017版的基础上原则上不作大的调整与变动,但可对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勘误,对课程开设时间进行修订,使各专业的学期课程安排尽量保持平衡,原则上大一、大二和大三每学期周学时控制在20-26学时,大四学时可以适当减少。

2.            2018版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步修订,课程的开课学期、学时、学分要与主修专业课程保持一致。

3.            修订后,要严格实行三审制,即执笔人、专业系主任、教学院长三级审核。并提交经核对人、系主任、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的交教务处,确保人才培养准确无误。

4.            经教务处和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学院安排输机提交,由专业系(或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审核。

5.          增加通识教育选修课,各专业要在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增加通识教育选修课。各学院要积极申报。具体流程在第七周教学例会中已详细安排。

6.          14门通识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方案如需要修订,请组织相关人员修订后提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审定

7.          2018年新设的5个新专业要根据第五周教学例会要求,按各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要特别注意组织本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授、博士以及相关部门人员加强集体论证与审核,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符合学校要求,不出差错。

二、提交时间

2018年5月18日前。

 

 

教务处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