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23〕23号)精神,经各高校推荐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现确定《“三全育人”视野下研究生思政“四位一体”协同培养体系构建研究》等153项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讲好中国故事视域下国际学生“大思政”格局建设路径研究》等100项辅导员骨干(含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机制建构研究》等60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大中小学一体化建设研究》等30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项目、《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体系构建研究》等13项平安建设与安全稳定工作研究项目(含2项重点项目)为2023年度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立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研究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期限
项目的研究期限为两年:2023年7月至2025年7月。
二、结项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项目、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项目须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以上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辅导员骨干专项项目、平安建设与安全稳定工作专项项目须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篇以上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须标注“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资助项目”。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信息刊物以及《湖南教育快讯》单篇采用的决策咨询信息,结项时可等同于省级以上期刊。
三、项目结项
1.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于2025年7月底前组织3名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进行成果鉴定。
各项目须填写《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个人)意见表》《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专家组意见表》和《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下载网址:http://gwxcb.gov.hnedu.cn/xzfw/),并与论文(文字稿与电子稿各1份)、其他成果复印件一起于2025年7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省教育厅将统一组织结项评审。
2.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于2025年6月15日前提交正式书面申请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项目延期最长一年,最多一次。
3.如2025年7月15日前因成果出现严重政治问题、质量问题、科研诚信问题等,按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或撤销项目处理。
四、项目经费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立项的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在高等教育专项资金中给予经费支持。项目作为省级教改项目,纳入高校教师的教学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配套保障,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适时对以上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联系人:省教育厅思政处 曾潇潇,联系电话:0731-85535605、82204082,电子信箱:hnjygwxcb@163.com,联系地址:省教育厅办公楼902办公室。
附件:2023年度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关于2023年度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doc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