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做好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数据统计和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请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做好科研工作量申报工作:
1.本次核算的科研成果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9月12日之前的材料需统一报送,9月13日-30日的成果请于9月30日之前直接报送到科研处816办公室)
2.教职工个人申报。各位教职工严格按照《关于科研成果登记的说明》(见学院公共邮箱)要求,在2017年9月12日之前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将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学院,补报前期成果的须提供书面申请。
3.未及时录入及未交原件、复印件的科研成果本次将不计科研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