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学生意愿,充分发挥学生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财校发[2023]96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2、集中办理原则
本院集中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2月16日。超过规定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二、转专业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5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转专业监察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和监督学院转专业工作。
1、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建跃
成员:刘东艳、李茂平、张晓敏、周雄艳、赵丽、张雄
职责:负责根据学校要求制定考核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转专业考核以及提交拟接收学生名单;课程学分认定等。转专业工作办公室设主校区办公楼226室。
2、转专业监察小组
组 长:游志能
成 员:尹文芳、周 奕、罗财喜、杨金画、陈娅婷、刘韵佳(2025级思想政治教育1班)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学院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生有关转专业的申诉等。
三、转专业基本条件
(一)申请转入我院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
2、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有浓厚的学习兴趣;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转入学生高考选科+政治;
5、不属于职高对口类、楚怡工匠计划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类、“专升本”学生和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二)申请转出我院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确有某种特长,并有充分依据说明其对拟转入专业有特殊兴趣爱好和才能的;
2、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4、经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讨论决定适合转出的学生。
四、转专业考核办法
1、拟转入我院专业学生的考核由笔试+面试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笔试环节主要考查学生的基本政治素养和对党基本理论知识、时事政治等的理解认识;面试环节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水平。
2、拟转出我院的学生申请,经我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及监察小组讨论决定。
五、转专业工作流程
1、2025年12月9日前马克思主义学院将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含专业接收转入计划数及报名条件)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后,学院官网发布《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
2、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提交至当前所在学院;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12月17日前转交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拟转入我院的学生提交申请表后,加入我院工作微信群,并随时关注该群有关转专业的通知。
3、申请转出我院的学生应于2025年12月15日上午12:00前提交《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至班级辅导员处,班级辅导员于2025年12月16日下午4:30前将申请表交学院教务办。经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交转入学院教务办。
4、2025年12月18日至22日,学院根据转专业的报名资格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通知学生参加转专业考核。
5、2025年12月23日,我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通知为准。
6、2025年12月28日前,学院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转入专业学生名单,并将名单报送教务处汇总复审。教务处复审后将复审通过的名单返回学院,学院在部门网站上和办公系统上公示5个工作日。
7、教务处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根据转专业学生报到的通知办理转专业手续。
六、转专业控制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年级 | 现有在籍 学生人数 | 班级数 | 转入控制人数 | 转出控制人数 | 备注 |
1 | 思想政治教育 | 2025 | 100 | 2 | 不超过30人 | 不超过50人 |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731-88811060 联系人:赵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811060 联系人:尹老师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2月9日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