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通知
一、受理范围
本次结题受理2021年重点项目,2022年、2023年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以及2023年一般项目。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督促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1.结题标准:以管理办法规定和项目申请书研究计划的成果为参考依据,稿件录用通知、书稿、未标注省教育厅项目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2.结题时间:省教育厅每年集中受理结题两次,分别为6月份和12月份。“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rms.xuefeng.space/ResearchManagementSystem/ )开放时间与之一致,本次结题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10日-28日,其他时间不能上传结题材料。(建议避开结题高峰期,我校老师需在6月27日下班之前登陆系统完成结题。)
三、结题验收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报告(在省教育厅结题管理系统中下载模板)、研究报告(模板见附件)、成果简介(模板见附件)。
2.按管理办法,学校授权项目负责人自行聘请5名专家(副高职称以上,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对本人结题材料进行评议,形成专家验收意见(意见模板见附件)并签字(专家签名栏必须手写)。
3.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请携带结题材料、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请于6月27日之前前往科研处办理签字盖章手续)签字盖章页需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并凭项目编号和姓名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上传到系统。
4.成果附件支持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材料建议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成果附件若为复印件,需经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并加学院公章后再扫描上传。未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和项目编号的不能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和结题依据。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5.科研处审核结题材料,并在结题系统中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推荐到教育厅,科研处制作公文、汇总表上报文件。
四、时间安排
1.6月27日前,请负责人将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研处,在科研处签字盖章。负责人将签字盖章后的结题验收材料上传至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
2.6月28-29日,科研处进行结题材料的网上审核、推荐。逾期将不能上传结题材料。
五、注意事项
完成材料填报的一定要点击“提交结题”,否则学校看不见结题申请材料。
请未办理结题的老师抓紧时间结题,逾期未结题的项目教育厅将直接清理,这不仅限制了项目参与人后续的申报,还会影响教育厅分配给学校的申报数量,请各相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督促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
科研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