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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科研处 责任编辑:李坚  2017-09-15  点击次数:  

湘教科规办通〔2017〕1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宏观决策和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与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协商,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同意,决定从2017年9月起启动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课题面向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单位及各有关高等学校从事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的教师、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教育管理工作者。

二、专项课题重点研究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师专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课题选题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见附件1),课题申请人在选定课题指南某一选题的基础上自行拟定研究题目。课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三、本年度专项课题立项总数20项,均有经费资助,只设一般资助课题,不设重点资助或自筹经费课题。一般资助课题经费为每项1万元,立项后分两次下拨。立项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应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比例不少于1:1。课题申报各市州限报3项,各高校限报1项。多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者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的组织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在研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被立项为省级及以上规划课题的,同一选题不得重复申报。专项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一至三年。立项课题主持人及其所在单位在课题研究期间应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课题申报者须认真填写《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书》(见附件2)。《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须经主持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相关表格可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网(www.hnjykxgh.com)和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www.hnteacher.net)下载。《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6份;《课题设计论证》单独打印装订,一式5份。除上报纸质材料外,必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各市州教育局、各有关高校完成材料审核和遴选后,统一报送至我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六、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请各有关单位于10月9-10日将符合条件的材料统一汇总,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11号省教育厅西院办公楼710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nedu7@163.com。联系人:叶坤燚0731-84402993(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张丽萍0731-88607887(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我校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2017年9月26日前按要求提交材料(一式10份),收到纸件材料的方能进入学校的推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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