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红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周峰 责任编辑:全承相  2021-03-25  点击次数:  

各位老师:

为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研究工作,我校决定围绕湖南红色文化挖掘、传承和发展,党史党建的重大问题,开展红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校红色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通知精神,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

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红色项目指南》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精神,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从党史学习中求真理、悟原理,切实增强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的政治自觉;从党史学习中悟初心、明使命,奋力投身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伟大实践;从党史学习中循规律、察大势,牢牢把握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主动;从党史学习中鉴得失、知未来,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从党史学习中固根基、铸灵魂,不断提振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精气神。

三、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教职工。

四、申请人可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红色项目指南》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只要符合《项目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项目。自选项目与按《项目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项目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项目,项目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五、申报项目的资助额度为:每项0.5万元。经费来源于专项研究经费。

六、学校红色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特别情况可以延期1年。

七、申报项目须按照《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红色项目申请书》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红色项目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八、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红色项目立项指标。全校共设资助项目20项,自筹经费项目数量不限。

九、项目立项与验收评审由科研处和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管理遵循要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评审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评审工作阳光透明。

十、项目申报材料的申请书、活页、汇总表见附件。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3份。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一、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23日,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报送至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于2021年423(星期五)下午五点将盖章后的项目申报汇总表及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于扬OA邮箱。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科研处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红色项目课题指南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红色项目指南.doc

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红色项目申请书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红色项目申请书.doc

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红色项目论证活页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红色项目活页.doc

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红色项目汇总表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红色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
|
|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科研处 版权所有

网站访问总量:

©2023 湘ICP备18011312号-1;湘教QS3-2005050000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