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1〕251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数量
本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我校本年度可推荐申报重点项目12项,优秀青年项目15项,一般项目13项,合计40个项目名额。
二、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平台名单见湘教通〔2021〕241号)。通过“双一流”建设学科和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如有不能按期结项或撤销项目等情形的,取消当年度的申报资格。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
2.优秀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仅限副高职称以下人员申报。
根据文件规定:凡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从2021年6月起,5年内不得申报(含参与)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三、注意事项
1.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2.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人员结构应合理,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团队。项目组成人员少于3人的为形式不合格。申报人员需征得每一位项目组成员同意方可填报。教学研究、教改实验探索及一般性工作研究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3. 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必须附有学科带头人和平台负责人的同意书。
4.项目申报:项目申请书与活页采用A3双面打印,申请书1份,活页一式5份,校内遴选材料提交截止到10月18日上午10点前,纸件提交时必须完成系统填报、提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学校将按照“学校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的原则遴选后予以推荐,推荐的项目还需经教育厅专家评审、择优后予以立项,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材料论证。正式材料提交要求:重点、优秀青年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4份,一般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2份。
5.系统登录:申报人员填写完纸件初稿后于10月8日-10月15日向科研处查询申报人员的账号、密码,并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未完成申请书初稿的人员不能提前申请登录账户、密码;本次申报、人员查重以系统填报的信息为准,请申报人员务必认真、细致对待。
(http://rms.xuefeng.space:25250/ResearchManagementSystem/)。
联系电话:0731-88811479
电子邮箱:hncz479@163.com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http://jyt.hunan.gov.cn/jyt/sjyt/bsfw/ggfw/xzfw/202106/t20210608_1047882.html
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模板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2021年度参考,正式版本以系统下载为准).doc
科研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