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9〕34号)第25条有关规定,对“双一流”建设高校实施年度自评报告制度,形成年度自评报告后进行公示。现将我校省级应用特色学科2021年度建设自评报告公示如下(见附件:2021年度“双一流”建设年度自评报告)。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6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至科研处。联系人:丁杰;电话:0731-88811757。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科研处
2022年6月23日
附件:2021年度”双一流“建设自评报告.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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