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教育厅通知,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及《关于明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执行期限的通知正文》,现启动2022年度教育厅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相关要求
1.结题范围:接教育厅通知,自立项之日起,研究期限不满2年的,结题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2.结题标准:以管理办法规定和项目申请书研究计划的成果为参考依据,稿件录用通知、书稿、未标注省教育厅项目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结题时间:省教育厅每年集中受理结题两次,分别为6月份和12月份。“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开放时间与之一致,本次结题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6月6日-27日。其他时间不能上传结题材料。(建议老师避开结题高峰期,尽量在6月26之前登陆系统完成结题。)
二、结题验收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报告(在省教育厅结题管理系统中下载模板)、研究报告(模板见附件)、成果简介(模板见附件)。
2.按管理办法,学校授权项目负责人自行聘请5名专家(副高职称以上,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对本人结题材料进行评议,形成专家验收意见(意见模板见附件)并签字(专家签名栏必须手写)。
3.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请于6月24日之前前往行政楼621科研处办公室办理签字盖章手续)签字盖章页需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并凭项目编号和姓名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上传到系统。
4.成果附件支持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材料建议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成果附件若为复印件,需经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并加学院公章后再扫描上传。未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和项目编号的不能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和结题依据。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5.科研处审核结题材料,并在结题系统中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推荐到教育厅,科研处制作公文、汇总表上报文件。
三、时间安排
1.6月24日前,请负责人将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研处621,在科研处签字盖章。
2.6月27日前,由各项目负责人将签字盖章后的结题验收材料上传至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
3.6月28日上午9点前,科研处进行结题材料的网上审核、推荐。逾期将不能上传结题材料。
四、注意事项
请未办理结题的老师抓紧时间结题。逾期未结题的项目不仅限制了本校其他参与项目的老师申报,还会影响教育厅分配给学校的整体申报数量,请各相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督促项目负责人(含已调离人员)提交结题材料。
科研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