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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的通知
供稿人: 责任编辑:李勇辉  2022-11-29  点击次数:  

各学院、相关部门:

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详细文件请见附件,请根据文件精神积极组织课题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列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申报指南范围的课题,不予立项。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三、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项。

六、申报方式

第一阶段:校内申报

申请人请于2022年12月26日下午4点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与活页(见附件)各3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由学院统一将材料与汇总表(见附件)提交至科研处6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hncz47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阶段:校内推荐

学校将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并根据申报指标择期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课题申请人,科研处将通知本人。

第三阶段:申报人在线填写、提交申报书

(1)通过评审的项目,申报人先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后申报。网上申报IP地址:http://116.62.79.5或搜索“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月5日前按系统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2)根据评审程序需要,申请者除网上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外,还需打印1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不含活页)相一致的纸质材料,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于2023年1月6日送至科研处621办公室。 

                                科研处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

1、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省社科教育学专项课题汇总表.xls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

4、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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