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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供稿人:科研处 责任编辑:李坚  2022-10-04  点击次数:  


关于申报2022年度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我校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 各单位要组织项目申请人认真研读《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必须熟知相关要求,通过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所有申请人在信息系统中务必完善“个人信息维护”,尤其在“基本信息”中的“部门或院系”一栏中填入所属二级学院。无账号申请人,注册后科研处在系统中审核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申报科研处工作人员会隔天进入系统审核,无需来电询问。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2.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116点。所有项目经完成推荐后将无法申请退回,项目负责人在确保申请书无误后再提交。

3. 根据往年申报情况,在申报截止时间临近时,网络容易发生阻塞,请申请人员提前完成系统提交,在提交后务必返回项目界面查看项目所处状态,避免“假提交”现象发生。项目的申请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4. 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三部分和第八部分。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主持1项。获得过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资助的,不得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的,不得申报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获资助后原则上不得变更依托单位。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项目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5.研究内容限项规定科技厅要求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其他项目等。

6.今年首次规定:2021年度和2022年度连续两年申报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2023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7. 咨询方式

科研处:621办

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咨询电话:88988730 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附:

1. 申报通知:http://kjt.hunan.gov.cn/kjt/xxgk/xmxx/xmsb/202209/t20220923_29015957.html  

2. 2023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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