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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编辑:戴恩湘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0日 阅读: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关于2025级新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组织机构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长:戴恩湘  杨晓辉

副组长:      

 员:蔡晨光  伍光磊                   蔡奕帆        

联络人:许嫣仪

职责:负责本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制定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转专业考核以及提交拟接收学生名单;课程学分认定等工作。转专业办公室设主校区办公楼218室。

(二)转专业监察小组

组长:戴恩湘    

成员:蔡益华  管超男    

纪委、监察专员龚若愚

职责:负责监督学院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生有关转专业的申诉等工作。

二、转专业基本条件

(一)转入我院学生基本条件

1.对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有极大兴趣和相关专长,符合学生的兴趣和职业规划;

2.思想品德好,在转专业录取前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非厚生国际教育学院学生、非职高对口学生、非休闲体育专业学生、非“专升本”学生和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4.转入我院的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的宿舍安排。

(二)转出我院学生基本条件

符合学校转专业转出条件的学生

三、转专业的工作原则

(一)控制比例原则

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 各专业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累计应控制在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30%以内转出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招生人数的50%。

(二)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考核方案在学院网站和办公系统发布,考核结果向全校公示

(三)集中办理原则

1.拟转入我院的学生申请

经转出学院签字盖章同意后,由转出学院教务办将《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于20251217日交主校区办公楼218许嫣仪处。

2.拟转出我院学生申请

拟转出我院的学生将《申请表》提交给班级辅导员,班级辅导员于202512月16日内将《申请表》至主校区办公楼218室许嫣仪处。经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交转入学院教务办。

3.无论拟转入还是拟转出我院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学院将在规定时间集中受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并集中签署意见,超过规定时间一概不予受理,不进行个别审批。

4.拟转入我院的学生提交申请表后,加入QQ群( 536571644 )并随时关注该群有关转专业的通知。

 

QQ群名:25级申请转入会计学院专业

四、转专业的考核办法

(一)依照往年惯例,拟转入我院专业学生将进行相关科目笔试+面试,学生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校园卡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1.各专业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会计素养》(两科各占50%)。参考教材:《高等数学》第八版上册,作者: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ISBN:978-7-04-058981-8,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②会计素养不指定具体教材。

笔试时间:202512月27日(第十周周9:00-10:30

笔试地点:雷锋书院(具体教室根据报名人数在群内公布)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与能力。

面试时间:202512月27日(第十周周2:00-5:00

面试地点:雷锋书院(同笔试地点)

 (二)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

拟转入我院的学生,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考试卷面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三)拟转入学生将按申请的目标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分组排序,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若某一专业的申请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接收名额,则可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其他专业未录取并服从调剂的学生中依次择优进行调剂补充。

(四)拟转出我院的学生申请,经我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及监察小组讨论决定。

五、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一)20251210日,在会计学院官网上发布《会计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二)202512月10日至12月17期间工作日接受拟转入(各二级学院教务办为单位)或转出我院学生(辅导员为单位)申请。

(三)202512月18日至25日在我院官网公布拟转入、转出我院学生的申请审核结果。

(四)20251227日,对拟转入我院学生进行考核,请拟转入我院的学生随时关注我院官网或上述QQ群信息,学院不会逐个通知。

(五)20251228日前,将拟转入我院学生的考核情况及确定名单报送教务处。

(六)教务处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集中办理转专业手续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关于下学期开学到转入学院报到事宜。

(七)拟转入同学须在寒假期间自学完成《会计学原理》课程,并须参加学院于下学期期初组织的统一考试。如出现缺考或该门考试成绩未达标的情况,将无法获得转入资格,并按程序退回原专业。

六、转专业控制数

序号

专业(或大类)

名称

年级

当年招生人数

班级数

转入控制人数

转出控制人数

备注

1

会计学专业

2025

310

6

90

155

必须服从会计学院三个专业的专业调剂

2

财务管理专业

2025

180

4

45

75

必须服从会计学院三个专业的专业调剂

3

审计学专业

2025

150

3

45

75

必须服从会计学院三个专业的专业调剂

注:表中的转入转出控制数为该专业所能接受的最大转入转出人数,并非实际转入转出人数,实际转入转出人数需根据拟转入转出学生综合考核情况,按照促进专业发展等原则,经我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经学校最后审核批准。

 

附件:

1.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会计学院

                                  20251210

 

 

 

 

 

 

 

 

 

 


附件1: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

 

姓名

 

 

性别

 

入学

时间

 

学号

 

所在班级

 

联系电话

 

转出

学院

 

 

 

拟转出

专业

 

申请转入学院

 

 

 

申请转入专业

 

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申请人:

                                                      

转出

学院

意见

 

                          院长签字:           (公章)

                                                      

转入

学院

审核

  

 

                          审核人签字:           (公章)

                                                       

承诺书

本人已充分了解学校转专业相关政策,听取了学院的专业发展指导意见,并对个人转专业意愿进行了可行性论证。本人监护人已知晓并同意上述意愿,本人承诺遵守学校转专业政策与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