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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毕业生继续使用校园一卡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7    供稿人:     撰稿人:李涛    来源:     点击:

根据学校要求2021届毕业生离校后可继续持校园一卡通在校内规定场所进行使用,使用期限为一年(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请有需求延用的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与校园一卡通原件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办理时间为6月18日至7月18日(限工作日)。

使用范围:

一、图书馆自习室阅读、储物柜、饮水;

二、学校各校门进出;

三、校园食堂、超市。

持卡人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转借或转让此卡;图书馆自习室内严禁占座;严禁进出学生宿舍;如有违反予以停用,使用期到卡将自动停用。


 附件:2021届毕业生校园一卡通续用审批表.docx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友会秘书处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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