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督导 > 正文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5    作者:         点击:

为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督导在教学运行和质量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相关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育教学督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教育教学督导团工作由教学督导工作、督评工作两部分组成。

二、教学督导工作

(一)听课范围

1.本学期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重点关注近3年新进教师、外聘教师和其他应需要接受督导的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

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军事理论教研室、劳动教育教研室的督导任务分别由相应督导组承担。

(二)听课方式

1.督导原则上2人一组,随堂听课。

2.采取线下线上听课巡课方式。

(三)教学督导工作要求

1.督导听课应贯穿于学期整个过程,避免密集型听课,并覆盖到所有二级学院、教研室各类课程;对所听课程做好听课记录,进行认真、客观、公正的评价;以督导组为单位填写《听课统计》,每两个月汇总一次信息提交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督导听课期间应关注教师课堂教学组织、教学方法创新、课堂教学效果、学生听课状态等方面,及时编写优秀教师案例(图文并茂)。对于课堂教学中出现教学准备不充分,教学效果不佳等情况要积极与授课教师本人沟通,督促教师认真改进。

3.听课后认真检查教师的教学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版教学大纲、纸质版教材、纸质版教案、纸质版课程实施计划,保证教学材料与教学内容的一致性。实践教学课堂重点督查教学安排与组织、教学过程控制与管理、相关实践报告的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等。

4.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教育教学督导工作,主动做好与校级督导的工作对接(对口学院的督导名单见附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顺利开展。

三、审核评估督评

1.参加对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的检查、督办;

2.完成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定期向评估工作办公室作相关工作汇报;

4.督导团成员每学期期末提交教学督导总结1份,审核评估督评工作报告1份。


附件:1.教育教学督导团2025-2026-1督课任务安排表

      2.教育教学督导团2025-2026-1学期巡课安排表

      3.教育教学督导团巡课记录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9月15日


友情链接: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专题网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版权所有©2017  湘ICP备18011312号-1;湘教QS3-2005050000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