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央部署,湖南省委2016年1月至8月,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现将中共湖南教育工委组织部《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湘教工委〔2016〕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学院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会精神,准确把握排查工作要求。湘教工委〔2016〕9号文件对抓好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把握政策,精心部署安排,迅速召集各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学习文件、领会精神、把握要求。要落实工作责任,党总支(支部)负责人要集中力量抓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认真把排查工作中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抓实抓细抓具体。要积极主动与组织部沟通协调,及时反映并妥善解决排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落实有关纪律要求,此次排查工作不作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
二、统筹排查工作进度,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集中摸排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联系查找、登记造册等工作,及时上报排查工作小结和有关表格;6月中旬前,认真做好规范管理、组织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进行组织处置时要严格认真、稳妥有序,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依照相关规定程序,结合实际研究提出组织处置的具体政策,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6月底前,要结合排查,认真进行分析总结,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
三、及时上报排查工作材料。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4月8日前上报排查工作小结和《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7月5日前上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综合报告和附件2、3、4、5表格,同时将电子稿报送组织部。
除湘教工委〔2016〕9号文件附件5个表格之外,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可结合实际,自行设计其他表格,全面掌握总支流动党员、“口袋”党员等详细数据,并在上报的综合报告中体现有关情况。
联系人:姚旭辉 周 锦;联系电话:88811970 88811029。
党委组织部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