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作者:谭雄伟 编辑:谭雄伟 发布日期:2016-11-18 点击次数: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教学活动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教学活动经费专款专用,保证学院日常教学、教学建设及教育教学研究的顺利开展,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根据国家和学院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活动经费的分类

教学活动经费分为教学日常经费和教学专项经费。

教学日常经费主要包括教学日常运行费、实践教学运行费、实验室管理及自制设备费、教学会议经费及差旅费、体育维持费等。

教学专项经费主要包括教学建设与改革(不含专业建设)专项费、科技创新及素质教育专项费、实验室建设专项费、教师教学发展专项费、教学信息化建设专项费、教学奖励专项基金和教学督导工作专项费等其它专项经费。

二、教学活动经费使用范围

(一)教学日常经费开支范围

1.教学日常运行费:用于日常教学运行、教学建设与改革及质量监控等。开支范围如下:

(1)教学专用材料费(包括教师日常教学用品的购置,如小蜜蜂扩音器、投影笔、笔、纸、计算器、订书机、教学档案盒、资料袋、移动硬盘、U盘等以及专用图书、音像资料及教学软件、考务用品等的购置);

(2)教学资料印刷费;

(3)专家评审费;

(4)交通费、邮电费;

(5)日常教学业务性会议会务费、学术团体费等。

2.实践教学运行费:用于实践教学(包括毕业设计、教学实习、实验教学)日常性开支。开支内容如下:

(1)学生及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的差旅费及交通费;

(2)学生校外实习保险费;

(3)实践教学专用材料购置费、资料印刷费;

(4)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维修费;

(5)实验废弃物品处理及实验劳保费;

(6)实践教学相关会议会务费。

3.实验室管理及自制设备费:用于实验室建设日常管理及支持教师开展自制实验设备的相关费用。开支内容如下:

(1)实验室建设工作交流、调研差旅费;

(2)实验室建设项目检查、验收评审费;

(3)实验室搬迁服务费;

(4)大型实验设备维(护)修费,专用材料购置费;

(5)自制实验教学设备材料费、加工制作费。

4.教学会议经费及差旅费:用于教师外出进行考察学习、教学调研,参加教学相关学术交流会议等教学业务活动的差旅费。开支内容如下:

(1)教师外出进行考察学习、教学调研、参加教学相关学术会议等教学业务活动的差旅费;

(2)承办国内教学学术会议费;

(3)在本市参加教研活动、教学学术交流的市内交通费。

5.体育维持费:用于体育教学的日常开支。开支内容如下:

(1)各种低值体育器械及耗品(包括各种球类、运动服装、鞋类等)购置费;

(2)因教学需要体育场地的租金;

(3)体育运动会费用;

(4)资料购置费、印刷费;

(5)体育器械维修(护)费。

(二)教学专项经费开支范围

1.教学建设与改革(不含专业建设)专项费:主要用于各级各类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课程组及教学团队建设和各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等专项经费开支。开支内容如下:

(1)专用材料的购置及维修费;

(2)相关资料购置及印刷费;

(3)专用软件购置及教学网站维护费;

(4)项目建设人员的培训费;

(5)项目建设相关差旅费、交通费及邮电费。

2.科技创新及素质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文化素质教育及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开支内容如下:

(1)创新基地活动(学生学术讲座、学术沙龙、课外学术研究及科技作品设计等)费用;

(2)实验专用材料费;

(3)学生科技发明的专利申请、维持费,论文出版版面费等;

(4)资料购置费、印刷费及讲座场地租赁费;

(5)专家接待费、评审费。

3.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建设项目。开支内容如下:

(1)专家评审费、咨询费;

(2)调研及学术性会议的会议费、差旅费及交通费。

4.教师教学发展专项费:主要用于教师教学研讨与调研、教师教学能力评估等。开支内容如下:

(1)调研费、会议费及邮电费;

(2)教学资料购置与印刷费;

(3)专家讲座费、评审费。

5.教学信息化建设专项费:主要用于教学信息化建设、教务系统的升级与维护等。开支内容如下:

(1)专用软件、网络服务费;

(2)软件、网站开发费;

(3)调研差旅费。

6.教学奖励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开支各类教学奖励相关费用。开支内容如下:

(1)专家评审费;

(2)资料印刷费;

(3)各类教学奖励费。

7.教学督导工作专项费:主要用于学院教学督导组进行教学指导、调研、评估等教学专项活动开支。开支内容如下:

(1)教学资料购置及印刷费;

(2)专用材料购置和维修费;

(3)专家评审费;

(4)调研差旅费、会议费及邮电费。

三、教学活动经费使用效益评估

1.教学活动经费是学院为保证正常教学和支持有关重点项目所设立的日常维持和教学专项经费,各教学系部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各项教学活动经费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确保教学活动经费真正使用在教学中,保证专项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2.各部门的教学活动经费在年终必须出具使用情况与绩效分析报告,分别交教务处、财务处。学院根据其使用情况与绩效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各项教学活动经费核拨的依据。

3.对教学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教务处、财务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专项评估或抽查,对评估、抽查不合要求的部门及个人,将责成有关部门及个人限期整改。问题特别严重的,将视情况分别给予减少(或中止)后续经费拨款、追回拨款的处理。

4.教学活动经费当年度使用,不结转(国家及省级行政部门有规定的除外)。

四、教学活动经费的下达及审批权限

教学活动经费由学院以经费预算形式下达到使用和管理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与使用,教学活动经费的报销按学院财务报销规定执行。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