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评估的一个重要环节,规范、严格的管理是确保该项工作通过合格评估的保障。各系在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需严格执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第九周,教务处将会同各系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届时将根据本科评估要求,重点检查以下指标的执行情况:
1、选题要结合社会实际问题、热点问题。应选择那些能满足教学要求并有实际意义的论题。有5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2、选题时,原则上坚持“一人一题”, 每年的更新率不小于60%。
3、各系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10人。学生人数较多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校外实习基地、校际合作单位的优秀教师作为指导老师。
4、指导老师对学生论文的指导意见需有详实的原始记录。
其它相关规定详见管理办法,请各系根据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进行自查,教务处将对各系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各系的组织管理、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学生论文撰写情况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
教 务 处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