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组织机构
(一)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刘辉煌
副组长:罗四维 李艳丰 黄华军
成 员:贺文静 马淑姣 王娟 汪圣国 李金 巫骥 王奕婷李博达 杨俊 胡娟 林源 刘安长 王群琳
联络人:贺文静
职 责: 负责本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制定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接受学生咨询与申请;组织转专业考核以及提交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转专业办公室设主校区办公楼110室。
(二)学院转专业监察小组
组 长:肖燕飞
成 员:易好 余海龙 黄硕波 曹竞婧 各专业(大类)学生各1名
职 责:负责监督学院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生有关转专业的申诉,向转专业领导小组提出或反馈转专业过程中的各种意见或建议等工作。
二、转专业基本条件
(一)转入我院学生基本条件
1.对金融学、金融学(数智投资)、金融科技、财政学类(大类招生,含财政学和税收学两个专业,大一第二学期期末需分流为财政学专业和税收学专业)、财政学(厚生班)、保险学、保险学(数智保险)专业或方向有极大兴趣或有相关专业专长,符合学生自身职业规划;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本人高考类别与申请转入专业的招生类别相同,具体要求如下:
(1)财政学(厚生班)招生人数及编班人数最高限额为30人,如无余额人数,则不能转入;如有余额人数,申请人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2)金融科技专业仅限物理类(或理科类)考生转入,历史类(或文科类)考生不能转入;
(3)我院其他专业或方向不受高考类别限制。
4.其他转入条件和程序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规定的申请条件和程序执行。
(二)转出我院学生基本条件
1.对金融学、金融学(数智投资)、金融科技、保险学、保险学(数智保险)、财政学类、财政学(厚生班)专业或方向无任何兴趣;
2.现就读专业或方向不符合自身的职业规划;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本人高考类别与申请转入专业的招生类别相同;
5.其他转出条件程序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规定的申请条件和程序执行。
(三)属于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含转入我院或转出我院)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如专升本、职高对口、楚怡工匠计划类、中外合作办学类、体育类等);
2.按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3.从外校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5.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
6.在校期间已成功转专业一次的学生;
7.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8.受到纪律处分者。
三、转专业工作原则
(一)控制比例原则
各专业(大类)转出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大类)招生总学生人数的50%。各专业(大类)转入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大类)招生总学生数的30%。
(二)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三)集中办理原则
1.拟转入我院的学生申请
拟转入我院学生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交班级辅导员,由班级辅员交转出学院教务办,经转出学院对《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签字同意后,由转出学院教务办将申请表于2025年12月15日前交主校区办公楼110室贺老师处。
2.拟转出我院学生申请
拟转出我院的学生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交班级辅导员。班级辅导员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表交主校区办公楼110室贺老师处。经考核和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决定,院长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交转入学院教务办。
3.无论拟转入还是拟转出我院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学院将所有转专业的学生申请表收集完毕后,经考核和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决定,一次性集中签署意见,不进行个别审批。
4.拟转入或转出我院的学生提交申请表后,加入下列微信群,并随时关注该群有关转专业的通知(本群仅限拟申请转入或转出我院学生本人加入,加入该群后,修改昵称为:“现专业+姓名+拟申请转入专业”。本群只用作通知拟申请转入或转出我院学生的转专业相关事项,不得用于交流其他任何事项)。

四、转专业的考核办法
(一)考核条件
1、拟申请转出我院某专业(大类)的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大类)招生总学生人数的50%时,所有拟申请转出该专业(大类)的学生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签署转出意见。拟申请转出我院某专业(大类)的学生人数未超过该专业(大类)招生总学生人数的50%时,不需参加考核,直接签署“同意转出”意见。
2、拟申请转入我院某专业(大类)的学生人数若超过该专业(大类)转入控制数时,所有拟申请转入该专业(大类)的学生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的加权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拟申请转入我院某专业(大类)的学生人数如未超过该专业(大类)转入控制数时,所有拟申请转入该专业(大类)的学生不需要参加笔试,仅需参加面试。
(二)考核项目
1、笔试:闭卷考试,考核内容为高等数学(上)和英语,一套试题,总分100分,高等数学(上)占50分,英语占50分。
2、面试:考核学生是否适合进入拟申请转入专业学习及未来在转入专业所属行业和岗位从事工作的职业发展潜力等。
(三)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
1、参加笔试和面试情况下的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闭卷考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2、仅参加面试情况下的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100%
(四)排名及拟录取方法
面试成绩及格(及格分=面试成绩х0.6)时,按综合考核成绩分专业从高到底排序,综合考核成绩高者优先转出或转入。面试成绩不及格(及格分=面试成绩х0.6)时,不予转出或转入。
五、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2025年12月9日前:将《财政金融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提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和学校分管教学校领导审定后,在财政金融学院官网发布。
(二)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拟转专业学生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将申请表提交给所在班辅导员,辅导员将所带班的转专业申请表收齐后提交给所在学院教务办。学院对拟申请转入或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申请转入或转出学生进行考核。
(三)2025年12月24日:对拟转入和转出学生进行考核。
(四)2025年12月28日前,学院将考核结果汇总填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并提·交教务处。
(五)待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六)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初到转入学院报到,转专业学生学号不变。
六、转专业控制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2025招生人数(人) | 班级数(个) | 转入控制人数(人) | 转出控制人数(人) |
1 | 财政学类 | 250 | 5 | 50 | 125 |
2 | 财政学(厚生班) | 30 | 1 | 转入数=转出数 | 15 |
3 | 保险学 | 50 | 1 | 15 | 25 |
4 | 保险学(数智保险) | 50 | 1 | 15 | 25 |
5 | 金融学 | 200 | 4 | 60 | 100 |
6 | 金融学(数智投资) | 50 | 1 | 15 | 25 |
7 | 金融科技 | 100 | 2 | 30 | 50 |
合计 | - | 730 | 15 | 185 | 365 |
注:(1)表中转出控制数按该各专业(大类)2025年招生学生总数的50%计算所得;(2)转入控制数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及实际办学条件而定;(3)转入为我院所能接受的最大转入人数,并非实际转入人数,实际转入人数需根据拟转入学生考核情况,经我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并经学校最后审定批准。
财政金融学院
2025年12月5日
附件1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入学时间 | ||||||
学号 | 所在班级 | 联系电话 | ||||||
转出 学院 | 拟转出专业 | |||||||
申请转入学院 | 申请转入专业 |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转出学院意见 | 院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转入学院意见 | 院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转入学院名称(公章):财政金融学院 经办人签字: 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转出专业 | 转入专业 | 考核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备注 |